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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网购银环蛇被咬致死亡 责任到底在谁?

 

2018-07-23 12:55 | 人民日报客户端

近日有媒体报道,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21岁女孩小芳(化名)被自己网购的银环蛇咬伤,她进行了包扎并贴上创可贴,之后感到身体不适才告诉家人,被送到医院。后经相关专家多方评估,宣布小芳已脑死亡,建议家属放弃治疗回家。目前,小芳已被送回家。

这则新闻一出,便在网上掀起一波讨论热潮:剧毒活蛇竟能在网上顺利买卖,到底是女孩无知,还是是卖家恶意经营?是平台监管不力,还是快递审核大意?

女孩遭毒蛇咬伤 买卖双方都应担责

除了认为销售银环蛇的商家存在违法行为之外,无论是法律业内人士还是普通网友,都认为小芳应该为自己的悲剧承担绝大部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媒体报道所述,北京市总工会公职律师冯开泰指出,银环蛇卖家主要承担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责任。这条银环蛇是伤者本人花钱购买所得,本人的饲养行为与被咬伤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其本人应当对受伤承担主要责任。

北京市中鹏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凯通过其微博“皇城根下刀笔吏”表示:明知是毒蛇,自己要买,现在被咬伤死亡,只能说,既怜之,又责之……这个事,归根结底要怪这个女子自己,责任也应该自己承担。

许多网友对女孩的无知表示“不可思议”:“被毒蛇咬伤,自己随随便便用创可贴贴上就以为没事了?心实在是太大了!”“养银环蛇当宠物,这是对自己的生命和对别人生命的漠视。对生命漠视的人我觉得结局如何都得不到别人的惋惜!”

蜘蛛蝎子等毒虫仍在交易

小芳希望养条毒蛇作为宠物,在普通集市是根本不可能买到的,于是,无所不包的网销平台就成了她的选择。

为什么普通渠道买不到的东西,在网上却往往可以买到?网销平台有没有监管,如果有,商家们又如何绕过监管?

据有关网友反映,一直以来,购买各种爬虫、毒物并非难事,很多网销平台上都有这些“商品”出售,其中不乏极度危险或极度濒危物种。但网友同时也觉得,商家套路深,网销平台上纵使有专职监管的人员,也很难从花样百出的商品说明里识破全部套路。

一位曾在某平台任职审核员的网友小艾(化名)认为,每个人的知识水平都有局限,面对海量的商品信息,哪些商品可能有害,害处到底多大,确实可能缺乏正确的认识。小艾表示,从新闻里看到小芳的悲剧,“感到很痛心,但我觉得要做到网购平台上的商品完全合规,也是很难的吧!”

记者根据热心网友提供的线索搜索了几家网销平台后,发现活体蛇销售确实已经销声匿迹,然而在搜索过程中,却仍旧发现了一些模棱两可、欲盖弥彰的“商家公告”,比如一个原本销售活体蛇以及蛇周边用品的商家就公告称:如果想购买合法爬宠,请旺旺直接联系掌柜。据了解,一些销售不法产品的网商,通常会诱导消费者使用QQ、电话、微信等其他联系方式,逃避平台监管。

记者在网销平台上发现,虽然活体蛇(包括有毒蛇、无毒蛇)都暂时撤掉了商品页,但蜘蛛、蝎子等毒虫仍在交易,其中不乏保护物种和有毒物种,比如一家店面里就有销售蓝宝石华丽雨林蜘蛛。

蓝宝石华丽雨林蜘蛛是一种生活在东南印度和斯里兰卡的树栖捕鸟蛛,具有着独特的蓝白色花纹。该物种已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且其濒危等级为“极度濒危”,并且具有捕鸟蛛中最强烈的毒性,可造成人体伤口处火烧般的剧痛、全身肌肉疼痛抽搐、胸口疼痛、心悸、喘不上气、昏厥等。

寄活体动物属违法

我国是网购大国,根据数据统计,2017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400亿件,连续四年稳居世界第一。然而庞大的业务量背后,安全监管问题却一直存在,且难以破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邮政法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各种活的动物,各个快递公司也都明文规定收寄快件时快递员应尽检验之责。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网购和邮寄活物的交易并不少见,小到观赏鱼、荷兰鼠,大到猫狗、蜥蜴,往往是想寄就寄,难度系数并不高。

由于快递的快捷方便,对于其背后存在的风险,人们也就不是那么在意。

网友易辩法援茹媛媛说:“今天我下班的时候,路过门岗,看到了门岗室里成堆的快递箱。忽然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要是快递里有毒蛇怎么办,一旦蛇跑出,就可能会有不特定的人遭遇生命危险。这种行为,难道不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北京市中鹏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凯在解读《邮政法实施细则》时指出:“《邮政法实施细则》禁止邮寄各种活的动物。因此,邮寄活体毒蛇,确实违反该条规定,但是在细则罚则部分,对于违反该条规定后,应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并没有明确规定。其实,没有处罚规定,也可以理解,因为《邮政法实施细则》是一部行政法规,是给邮政企业授权的,而不是来约束邮政企业的。换句话说,前面规定的禁止邮寄活体动物,针对的是寄件人,不是邮政企业。寄件人在邮寄时,不得邮寄活体动物,邮政企业发现寄件人邮寄活体动物时,有权拒绝寄送,而不是说邮政企业有义务去核查每一件包裹。否则,寄东西就乱套了,邮局也没法干了。”

网友嘉善老顾沉痛表示:“买卖国家保护动物,本身都是违法的。作为买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谁负责已经不重要了。”面对年轻生命的凋零,一切追问都显得太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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