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知法 | 养殖生产也需办理排污许可证 否则……

 

本文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农业养殖

为百姓餐桌提供了丰富的食材

还能带动经济发展

是值得鼓励和倡导的致富产业

但你知道吗?

农业养殖

也可能造成水源、土壤、空气污染

如果不加注意

且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环境监管执法人可能会找你聊天哦~

第 九 期

法律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人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 例

2015年12月,湖南省临湘市环保局经现场调查,发现某新农村合作社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自建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养殖生产,导致废渣、废水直接排放,且未取得污染许可证,违反了相关规定。为此,环保部门送达违法排放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做出责令该合作社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分析

本案是农业养殖造成环境污染的典型案例。农业养殖在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也可能导致群众居住环境恶化,近年来因养殖污染引发的水源、土壤、空气污染等问题不容忽视。201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要求,对畜禽养殖场排放的废渣、清洗畜禽体和饲养场地、器具产生的污水及恶臭等,要实行污染防治,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本案中,该新农村合作社明显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应当受到处罚。

●知法 | 新车内部气味刺鼻? 可能有害物质超标!

●知法 | 第一波福利,强势来袭~~

我就知道你在看!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每天跟着我们读更多的书]


互推传媒文章转载自第三方或本站原创生产,如需转载,请联系版权方授权,如有内容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fwlcm.com/info/297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