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手机卡不可随意办、给网暴戴上“紧箍咒”……12月新规来了!

 

手机卡、银行卡不可超量办理

互联网跟帖评论有新规

网售处方药要实名

......

今天开启2022年最后一个月

一批新规也开始实施

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快来一起看看吧~

全国新规

ATTENTION

1

手机卡、银行卡均不可超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以“小切口”立法形式,对特定领域犯罪进行深入治理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从根本上、制度上预防、遏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这一新型犯罪的重要法律,是数字安全领域立法的重要探索。

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

2

跟帖有新规 为网暴戴上“紧箍咒”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新《规定》共16条,重点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管理责任、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要求等内容。

其中要求,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及时发现跟帖评论环节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并采取必要措施。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通过发布、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信息以及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散布信息等其他干预跟帖评论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谋取非法利益,恶意干扰跟帖评论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3

新版《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施行

交通运输部发布新修订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规定》进一步明晰了危险货物范围,在现行《规定》关于危险货物定义的基础上,明确危险货物原则上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为标准进行认定,同时进一步明确,对虽未列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但依据有关法规、国家标准确定为危险货物的,也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运输。修订后的《规定》也进一步强化了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管理,增加了对托运人在危险货物的保护措施、信息告知、运单填报、应急联系等方面的要求,增加了铁路运输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的要求。根据《反恐怖主义法》,增加了对危险货物运输工具定位监控和信息化管理要求,增加试运制度,对尚未明确安全运输条件的新品名、新包装等类别的危险货物,要求铁路运输企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试运。

4

网售处方药实行实名制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6章42条,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和要求,并依法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二是压实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责任。三是明确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四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此外,《办法》还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行为依法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将被追责

我国首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所谓“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有关行政执法职责,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执法责任。”

《规定》明确了应当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过程中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行政执法责任的18项情形,还列出了5项应当从重追究其行政执法责任的情形,包括:干扰、妨碍、抗拒对其追究行政执法责任;一年内出现2次以上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形;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等。

6

关键项目不合格化妆品企业直接停产/停业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原则明确,如果受委托方关键项目瑕疵数以及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数≥6项,或是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数、重点项目瑕疵数、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数总和>16项,将面临停产整顿的风险。

而委托方如果关键项目瑕疵数以及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数≥4,或者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数、重点项目瑕疵数、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数总和>8项,也面临停业整顿的风险。

7

加强商标代理行业治理和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加强商标代理行业治理和监督管理。

12月1日以后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负责人必须具备一定条件,证明具备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能力:包括商标代理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法律资格证书、知识产权师职称、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等。

8

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其中包括51个抗癌药品制剂和原料药、20个罕见病药品制剂和原料药。自2022年12月1日起,清单中的药品,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

9

《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和《药品出口销售证明》正式启用电子证明

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签发的《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和《药品出口销售证明》启用电子证明。电子证明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结合我国药品出口工作实践和世卫组织相关最新指南,启用《药品出口销售证明》新模板。

10

中小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划分为6级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试行),于2022年12月15日起试行。该规范将中小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划分为6级,规定了测试的内容、范围、试卷构成和评分标准等,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五年级及以上学生普通话水平的测评或评估监测。

北京新规

ATTENTION

1

12月1日开通医保个账家庭共济

据市医保局发布,从2022年12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12月1日起,在医保个账完成共济对象备案后,可以为享受北京市基本医保待遇的配偶、父母及子女投保“北京普惠健康保”。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备案(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每天跟着我们读更多的书]


互推传媒文章转载自第三方或本站原创生产,如需转载,请联系版权方授权,如有内容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fwlcm.com/info/333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