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00套切菜器被销毁背后的故事
日前,12600套涉嫌侵权的切菜器被宁波海关销毁。“感谢贵院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的杰出贡献。”德国杰尼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杰尼斯公司)的两位律师专程给宁波市中级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早在2018年8月23日,宁波海关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一批景宁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拟出口至欧洲某国的切菜器。因该批货物与系统备案的杰尼斯公司的商标近似,可能涉嫌侵害杰尼斯公司知识产权,所以海关当即作出了扣留决定。
杰尼斯公司是一家多年来自主研发家用厨具的德国公司,拥有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号的蔬菜切菜器是其主打产品之一。杰尼斯公司认为海关扣留的这批切菜器同时还侵犯了公司的专利权,随后向宁波中院起诉,请求判令进出口公司立刻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并且判令宁波海关销毁已扣押的全部侵权产品。杰尼斯公司同步向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随后法院依法对扣留在海关仓库的12600套切菜器进行了查封。
宁波中院审理后判令进出口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杰尼斯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考虑到宁波海关并非案件当事人、亦非民事案件的责任主体,法院判决驳回了杰尼斯公司要求海关销毁侵权产品的诉讼请求。
今年9月,杰尼斯公司向宁波中院寄来了一封求助信: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保护专利权,申请销毁侵权产品,并愿意承担仓储、销毁费用。宁波中院随即与宁波海关协商涉案产品销毁事宜。
宁波海关表示,经调查,海关无法认定该批货物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且已作出不予认定侵权决定书,其行政程序已结束,无法重新启动程序予以处罚和作出销毁决定。但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是国际知名厨具公司,属于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单位,宁波海关愿意作为法院的协助执行单位,联系专业公司对侵权产品进行销毁。
鉴于海关无法重启行政程序,宁波中院启动了对杰尼斯公司提出的销毁申请的实质审查。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进出口公司被扣押在海关的切菜器系侵权产品,且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也不宜进入商业渠道,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应予以准许。
宁波中院作出裁定:销毁本院查封并由海关协助执行的进出口公司所有的切菜器12600个。仓储费,销毁费由杰尼斯公司承担。随后,宁波中院将上述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至海关。日前,海关将涉案侵权产品12600套切菜器依法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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