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法院|直击3.15!网购水暖毯引发火灾,消费者提起诉讼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
西安莲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并直播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
今天,小编带你回顾庭审现场
聊聊#守护我的消费权益#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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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播
扫描下方二维码回顾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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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原告石某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了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一款水暖毯。2021年1月,石某居住的单元房主卧发生火灾,造成房屋装修及屋内财产损毁。事发后经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水暖毯主机故障。后原告与网购平台交涉,网购平台反馈该产品的销售方为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原告又多次与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交涉火灾事故赔偿事宜,但均未果。诉讼过程中,原告又追加了生产商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庭审中,法庭主持原被告双方围绕导致火灾发生的水暖毯是否为被告公司销售、责任主体以及原告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等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此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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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小莲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过错】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财产造成财产损失的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生产者的缺陷产品无过错最终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生产者、销售者的缺陷产品不真正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编辑:赵佳欣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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