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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作新读:方晓蕾小说《布鞋》

 

富贵晚上睡觉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床上多了一双布鞋。这是一双多么漂亮的布鞋呀,简直就是一双艺术品。是谁给我的呢?谁会给我鞋?富贵思忖着。是呀,哪个女孩会给一个家庭成份不好的男孩抛媚眼?找不自在呀!一想到这,他就忍不住大声喊:“喂,谁的鞋放错了地方?”没人理他。他又喊了一句:“喂,谁的布鞋?不要了,我就穿了啊!”

一屋子的人这才抬起头来看他,毛狗子一下子跳了起来:“没人要?没人要就给我,我正愁没鞋穿呢!”

富贵一下子把拿鞋的手缩回来了,说:“去,去,你的脸也太厚了吧?”毛狗子是富贵的初中同学,两个人的关系挺好的。不同的是两个人的家庭成份不一样。富贵是地主狗崽子,毛狗子却根正苗红。但地主狗崽子的富贵学习成绩好,也喜欢学习,毛狗子却讨厌学习,从小学到初中,没有哪一次考试不是福贵帮他过关的。可是1974年,两个人初中一上完,命运就差不多了。富贵是家里的顶梁柱,成份又不好,学习虽然好的不得了,但将来是一定不让考学的,所以干脆不上学了回家挣工分,就这样在家呆了三年多,后来这个林场要人,就让毛狗子给他的爹说了一句话,成了。毛狗子的爹是村支书,说话算数的。毛狗子一见有这样一个好机会,自然也不上学了。他爹也见他学不进,叹了一口气,也就送他来林场了。

这个林场在秦岭南麓的深山中,主要是伐木,挺大的,但人并不多,就百十人吧。场长也不叫场长,叫营长。营长之下有连排班长,还真像模像样的。这下子你明白了吧,这是哪年哪月的事了。

富贵在一连二排三班,三班就三人,那两人出身比富贵好不到哪儿去。三人干的是伐木的活,是全营最苦最累的活,干一天,把人累得贼死。富贵进林场的时候,18岁不到,人倒长的人高马大的,但拎了一天大斧头,第二天就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了,一双手肿得像发面馍。就这,富贵还要上工。他舍不得十分工呀。十分工值一毛五分钱,那可是十五个鸡蛋呀。在老家,富贵娘上一天地也就七分工,富贵呢?队长只给他五分,虽然他干活同大人一样,但队长就是欺负他,说:给你五分,都看得起你了,黑五类子女,还想咋的?是呀,黑五类,还想咋的?又能咋地?一气之下,富贵就走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这个林场就把富贵留住了。

毛狗子在炊事班。吹事班是营里最好的班,一般人进不去。毛狗子他爹,也就是毛支书为这事给营长送了两瓶酒两条烟,毛狗子这才进吹事班的。吹事班的活轻,还可以偷嘴,饿不着。更重要的是,吹事班的人可以为人。你想想看,全营百十号人,吃饭时,谁的碗不从吹事班的人手里过?所以,看的顺眼的了,手一重,打到碗里的就是锅底里的干的。不顺眼的?对不起,就是一碗清汤。你还怎么着?啥话也说不出来。

富贵就沾了毛狗子的好多光。吃面吃洋芋糊汤,毛狗子就搂锅底给富贵来一碗。有时候毛狗子还偷偷的留一些锅巴带回宿舍,到晚上了塞给富贵。毛狗子对富贵这样好,两人是同学当然算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富贵的保护。毛狗子瘦瘦弱弱的,在老家有当支书的爹,自然天不怕地不怕,可在这儿,同学校一样,力气是本钱,谁力气大谁就是爷,他瘦得跟猴似的,能比过谁?所以他只好靠富贵了。谁要睡在一起,玩要玩在一起,跟屁虫似的。再一个,他从小就是富贵。比学习,他比不过富贵;比力气,他比不过富贵;比头脑,他比不过富贵。唯一比得过富贵的就是他有一个好老子,可毛狗子是个念过几天书,知道老子不是永恒的,一切还得靠自己,靠自己的头脑。毛狗子觉得自己还是有头脑的,譬如说和富贵交上朋友,就是他的一个杰作,他才不会象别的那些没有头脑的富家子弟(所谓根正苗红的)那些,对这些成份不好的孩子作富作威,谁知道将来会怎样?谁晓得天会不会翻过个?

所以,富贵叫他出去,他并不生气,他知道富贵把他当自己人才这么说,要不,富贵理都不理他。他笑嘻嘻地说:“富贵哥,我看一下还不行?”

富贵看了他一眼,把布鞋递给他了。

“噫,我知道这是谁给你的鞋了。”毛狗子把鞋反复地看了以后,大声说。

富贵一下子捂住了他的嘴。“呜…呜…你干啥?你…”毛狗子不满地说。

富贵把脸一黑说:“走,出去,我有话对你说。”

“啥话?这样神神密密的?”

“我问你,你嚷嚷啥?你知道是谁做的鞋?我都不知道呢,你还知道?”

“我就是知道嘛!不就是那个李红梅做的嘛。”

“你别胡嚼,李红梅会给我做鞋?”富贵嘴上这样说,心里却是一动:也许真的是李红梅做的?

“不是李红梅是谁?我见过她拉鞋底,你看看,那鞋底上来的是梅花。”

富贵把鞋反过来一看,一双鞋底上果然有两朵梅花,一边一支,逼真极了。

毛狗子得意的说:“怎么样?没错吧,嘻嘻,李红梅喜欢你呢。”

“别胡说,李红梅会喜欢我?一定是谁开玩笑的。”富贵的脸一黑,毛狗子就不说话了。“走,睡觉去。”富贵不由分说地拉着毛狗子进屋了。

屋里的 人已都睡了,累了一天,身子一挨床,人就进入了梦乡,鼾声此起彼伏。两个人摸黑钻进了被窝,富贵也累得不行,眼睛皮直打架,可大脑里就是静不下来,一脑子的浆糊。

“嘿,毛狗子,你说说,李红梅做的鞋为啥跑到我的床上来了?”富贵终于忍不住地问。半天没见人答腔,扭过头一听,毛狗子的鼾声早就和所有的鼾声打成一片了。“唉……”富贵长叹了一声,也钻进了被窝,闭上了眼睛。可是过了好半天,富贵反倒没有瞌睡了。20来岁的毛头小伙子,正是把瞌睡当饭吃的年龄,往日里,天大的事,觉是要睡的,可今天是怎么了?

富贵想不明白。他只是满脑子的鞋,满脑子的李红梅。

李红梅是营长的妹妹,也在炊事班做饭。李红梅也是个初中生,原先家境挺好的,但她上初中时,父亲死了。初中毕业时,母亲又死了。学便上不成了。在家待了两年,老受嫂子的气,哥哥便把她带到林场来了。

富贵到林场时吃的第一顿饭就是李红梅做的。那天,吃饭的时候,别的人都抢着盛饭,只有他富贵一个人躲在后面,不是他不想抢,而是还不习惯。学生出身,文明惯了。再加上家庭成份不好,有什么好事一直是落在人后面的。可是等他去盛饭时,锅里什么都没有了。那一晚吃的是洋芋糊汤。锅里连锅巴都干干净净的。只好饿肚子了。富贵拿着空碗想。没想到,有人一把夺过他的空碗,递给他满满一碗饭,饭上堆满了洋芋丝,小山尖似的。他不敢接,那人硬塞给他了。富贵抬头一看,见是个年龄与自己相仿的女孩,脸一下子就红了,好在灯暗,没人注意他的脸。他匆匆接过饭,逃也似的走到屋拐角,埋头吃开了。他实在太饿了。

林场地处深山,晚上没有什么娱乐,老职工便簇在一起打牌,聊一些想象中的事。新来的簇不上伙,饭后便上床蒙头大睡了。睡的是大通铺。所谓大通铺,就是在一间大屋子里,沿墙角支一个长铺,然后一个挨一个的铺床。富贵他们来的迟,便住在门口了。门口就门口吧,富贵累极了,铺了被子,纳头便睡,一下子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饭过后,营长给新来的人分派工种,让各班长来领人。毛狗子的爹提前做了工作,所以毛狗子分到了吹事班。李红梅来领毛狗子时,富贵才知道她叫李红梅。是吹事班的班长。也就在这个时候,他才看清了秀秀气气的李红梅,高挑的个儿,长辫子从头搭到后腰,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圆脸蛋上有一抹红,象一个熟透的苹果似的……富贵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样的女孩过去没见过呀。李红梅也在看富贵。在李红梅的心里也一定在想:这个白白净净的小伙子怎么看也不像是个伐木工。两个人的目光交织了在一起,有好奇,有羡慕,有新奇,也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

伐木班的中午吃饭是在山上吃的,自己带的干粮。硬硬的凉凉的浆粑馍就着山泉,就是一顿午饭。一直到晚上,他们才能回到营地。吃晚饭的时候,富贵与李红梅的目光又相撞了一次。这次,李红梅很快地转过了头,眼睛空空的看着远方。

晚上睡觉的时候,毛狗子对富贵说:“班长问你的情况呢。”

“问我?问我啥?”富贵反问。

“啥?家里情况,你个人的情况呗。唉,我说富贵哥,我们的班长是不是喜欢你呀。”

“你别胡说,我才来一天,她会喜欢上我?她可是营长的妹子呀。”

“营长妹子咋了?营长的妹子不找男人了?”

“找男人也不能找我这样的呀,找你才有可能,你家成份好,你爹又是支书,好多人都瞅着呢。”

“算了,我说不过你,反正她问你了。”毛狗子边说边钻进了被窝。

“怪了,她问我干什么?”富贵嘟嘟囔囔的,象是自言自语,又象是在问毛狗子,可此时毛狗子早就鼾声四起了。富贵摇摇头也睡去了。

第二天,富贵起的早,洗过脸后,他就去伙房吃早饭。早饭是各吃各的,营里没有统一的要求。由于做早饭要起的早,吹事班的四个人便轮流值班,这样就不至于四个人每天都早起了。这天早上刚好是李红梅值班。她一见富贵来了,就给富贵舀了一碗稀饭,拿了两个馍。富贵感激地点了点头。吃完饭,富贵放下碗,刚要走,李红梅过来塞给他两个馒头。他不要,想推辞,可李红梅用嘴喽了喽,富贵一看,大家都起床来吃早饭了。他只好作罢。

这两个馍,富贵一直没舍得吃。晚上收工,他偷偷的把馍藏在枕头下边。睡觉的时候,他把馍拿了出来,给了毛狗子一个。毛狗子惊讶地问:“你哪来的?”

见富贵不理,又自言自语的说:“一定是李红梅给的。”

富贵看了剜一眼:“就你聪明?!”顿了一下,问:“你咋知道是李红梅给的?”

“我咋不知道?你又不会偷,我也没给你,除了李红梅,还有谁?”毛狗子得意的说。

富贵不说话了。

“怎么样?我说对了吧,嘿嘿。”毛狗子不怀好意地笑着说,又怕富贵整他,拿着馍躲着远远地吃去了。

富贵却不想吃了,满脑子乱糟糟的。这几天他一直想问李红梅,那布鞋是不是她放错地方了,可一直没好开口,不知怎么问。凭感觉,凭这几天李红梅的热乎劲儿,他知道那鞋是给他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才到这来多久?他有啥让李红梅另眼相待的?就凭个子高力气大这样的所谓的一表人才?就凭他爱看书的与众不同?那也不至于啊,要知道他的成份不好,成份不好,谁敢理?何况她是营长的妹子。没理由呀,一定是放错地方了。可仔细看看周围的床,这屋子里除了他自己和毛狗子,哪还有年轻人?

嘿,该不是毛狗子吧。没错,一定是毛狗子。营长在他家吃过饭,一定把亲都定下了的 。毛狗子也是中学生,他爹又是村支书,门当户对的。想到这,富贵仿佛一下子开窍了似的。

第二天,富贵起了一个大早,这次他是故意起早。他早跟毛狗子打听好了,李红梅第二天上早班。他没好直接问毛狗子李红梅的事,那样毛狗子还不笑死他?晚上睡觉的时候,他装作漫不经心地问:“狗子,明天是你早班?”

毛狗子哪知道他的用意,张口就说:“不是,是李红梅的。”他记在心里了,所以第二天起了一个大早,把那双布鞋揣在怀里,早早地在小溪边等着李红梅。

可是由于太在心了,富贵一晚上竟然没睡着过,一直是迷迷糊糊的。好不容易熬到天放亮了,他一骨碌就爬了起来。他怕晚了,人多了,那鞋就不好还给李红梅了。但是,他起的太早了。冬天的早晨看着天亮了,可转眼天又黑下去了。他想再去睡一会儿,可又怕真的睡过头了,又怕吵醒同屋的人了。秋天的早晨,小溪边凉嗖嗖的,有点冷了。于是,他就只好圪蹴在伙房的门口的角落里,眼巴巴的等着李红梅的出现。

天慢慢地放亮了,这时的天彻底地清醒了。“吱”的一声,一间房门开了,那是李红梅等几个女的住的地方。屋外早起的麻雀被吓了一大跳,开门声也惊醒了迷糊着的富贵。他知道李红梅起床了,正想迎上去,可他见她走向了茅房,就又蹬下了。

李红梅转来走到厨房门口开门时,富贵叫了一声:“李红梅班长。”为着这个叫法,他想了好半天的。叫名字不好,叫同志也不好,自个儿的成分不好,能这样叫吗?算了,叫班长。

“妈……呀……”李红梅被吓了一大跳。看清是富贵后,她瞋怪的说:你把我的魂都吓掉了。

“我……我……”富贵张口结舌的说不出话来。

“怎么了?我知道你会来的,这么早,我一个人做饭,多急呀,有你陪我就好了。”李红梅边说边开门,自己先进去,见富贵在那儿不动,就说:“进来呀。”

“我……我 ……”

“你……你……你怎么回事呀。大男人的,还这么婆婆妈妈的。进来呀。”李红梅说着一把把富贵拉进去了。富贵没注意,一个浪窜,一下子窜到李红梅的怀里了。

两个人都愣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李红梅红着脸说:“人家还要做饭呢。”

“哦……”富贵这才好像从梦中清醒过来,从怀里掏出布鞋,转身就走。

“富贵,富贵……”她叫他。他不理。

“你站住,方富贵,你这是什么意思?”

富贵迟疑了一下,还是没停步,走了。

富贵没去吃早饭。毛狗子叫他的时候,他瞪了他一眼。毛狗子知趣地走了。可是,过了一会儿,毛狗子把饭给他送来了。富贵想想,今天要干活呢,不吃饭咋行?吃。一碗面片一下子就下到肚子里去了。

“喏,这里还有一个馍。”毛狗子说。

“哪来的馍?”富贵奇怪地问。

“我们班长给你做的,在灶膛里烤的。我要吃,她把我骂了一顿。你赶快吃吧,小心被人看见了。”

“你们班长?你们班长让你送的饭?”

“是呀,怎么了?赶快吃了吧。我也去吃。”毛狗子说着就跑走了。不一回儿又转回来了,从怀里拿出布鞋,扔给富贵说:“这也是班长给你的,班长说了,你不要,就用刀剁了。”富贵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可他见毛狗子跑远了,也就把想说的话咽了回去。

这天收工比较早,所有的班组都早,因为这一天是中秋,晚上所有的人在一起会餐,还有酒,酒是苞谷梢,林场自制的。富贵他们班回到林场时,炊事班的人已把饭做好了,酒也倒上了。人们吵吵闹闹的,一派过节的气氛。

开饭了,吃的吃,喝的喝,都是自己找对象喝,反正热闹。毛狗子摇摇晃晃地凑到富贵跟前说:“富贵哥,你不给李红梅喝两杯?人家对你可不错哟,那布鞋做的多好呀。”

“你喝多了睡觉去。”富贵不满地说。

“喝多?我会喝多?不就是一双布鞋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毛狗子满嘴酒气地说。

“去,去,睡觉去……”富贵推他回去。

“毛狗子,睡啥觉呀,来,给大说说那布鞋的事。”所有的人都在起哄。毛狗子看了看富贵,没说话。

“你看富贵干啥?富贵也不是你的爹。”大家都在哈哈大笑。

“我怕他?你们等着,我去把布鞋拿来。”毛狗子说着风一样的跑回宿舍拿来了那双布鞋。

“你们看,这布鞋多好,灯草绒鞋面,白布鞋底,还有鸳鸯戏水的图案……”毛狗子津津有味地说着,把鞋递给大家,大家传看着,啧啧称奇,都为李红梅的手艺叫好,说着说着大家又扯到富贵的身上,说:“这个小子真有福气,不知怎的让李红梅看上了,拣了一个大便宜。”

毛狗子说:“是呀,还有这么好的鞋穿,可惜我的命不好……”

“毛狗子!”李红梅这时来了,一声大喝。毛狗子马上噤声了。

吃饭的、喝酒的、说话的、抽烟的……所有人都被这一声喊叫吓了一大跳,转过头来呆呆地看着满脸怒气的李红梅,看着满脸通红的毛狗子,看着站在一旁搓着双手的富贵。

“把鞋给我。”李红梅大声说,一把夺过了那鞋。

不知谁大声说:“看逑呀,看,有啥好看的。”

又有人附和:“毛狗子啥用?女人的一句话就把他吓得那悚样子。”毛狗子憋着通红的脸,立在一边说不出话来。

李红梅见大家还在看这边,就大声说:“看什么看!不就是一双布鞋吗?是的,是我给富贵做的,咋了?”

“给,富贵,拿去,我这是专门给你做的。”李红梅说着就把鞋递给富贵。富贵看看大家,看看李红梅,不但没伸手接,反而缩回了手,好像李红梅递给他的不是一双布鞋,而是炸弹。

李红梅的手就僵在空中了。

“你要不要?”

富贵没回答,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仿佛自己脚上穿的就是新鞋。

“富贵不要,我要。”毛狗子伸过手去接鞋。

李红梅一下子缩回了手,黑着脸对他说:“吐你一脸,你以为你是谁呀。”

大家哄的一下笑了,毛狗子尴尴尬尬地立在那儿,红彤彤的脸更红了。

“富贵,你要不要?你不要是不是?好,算我瞎眼了。”李红梅气哼哼地走进厨房。大家都停下手上嘴上的事,看热闹。这真是十年难逢的热闹,不看岂不是糟蹋了。

李红梅出来时,手上多了一把菜刀。看热闹的人中有人尖叫起来了。有几个脑筋转的活的人马上去夺李红梅手上的菜刀,说:“你也是的,动这个气干吗?富贵不要鞋,你杀了他,能怎样?”

“我杀他?我敢杀他?人家多厉害呀!”

“那你还想杀谁?人家毛狗子也没说啥,你还杀他不成?”

“我杀他?我还怕脏了我的刀。”

“那……”拉架的人,只是怕伤了人而已,也不是真拉,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一场戏,谁不想多看会儿。如今见李红梅也不是真杀人,也就放心了,不再拉住她了。

李红梅转过身,把布鞋放在地上,三下五除二用菜刀把一双布鞋剁烂了。看的人都没想到李红梅的这一招,眼见一双那么漂亮的布鞋变成了布条条,嘴里都发出了嘻吁的声音。富贵眼疾手快,伸手去抢那鞋,可是手一伸出去,马上就缩了回来。这时,李红梅发出了一声尖叫,又尖又利的叫声把所有的人都吓了一大跳。

后记: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母亲给我讲的。母亲给我讲这个故事时,一边讲,一边看着自己的断指。我曾问她断指的事,她总是说:“问你爸去。”可我的爸从没告诉过母亲断指的事。1993年,43岁的母亲因患癌症去世了,我更无从知道她那断指的故事了。但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想,母亲那断指也许与布鞋有关吧。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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