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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人,警方持续整治非法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

 

随着近期天气的多变,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的行为,呈反弹趋势,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加装遮阳伞,热天能防晒,雨天可挡雨?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营造和谐、平安出行环境。连日来,定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警力“白+黑”模式对辖区二轮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定南交警根据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对道路两旁,超市、农贸市场、广场等重点路段过往、停放的两轮车进行检查,发现有非法加装遮阳伞的,一律拆除,最大程度地将交通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面对不理解的驾驶人,民警耐心地从安全角度为其分析,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到加装遮阳伞可能造成的危害性,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达到了教育的目的,提醒驾驶人自觉做到驾乘两轮车拒装遮阳伞,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整治的同时起到现场宣传教育的作用,从而提高驾驶人的日常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

据不完全统计,近期共拆除遮阳伞500余把。二轮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常态化进行。

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

到底有多大危害?

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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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驾驶人视线

遮阳伞会造成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视线受阻,影响安全行驶。遮阳伞多为塑料材质,采用安装支架撑起遮阳伞,支架安装位置为车辆前方两侧,支架的位置不仅影响驾驶人前方视线,也影响车辆反光镜观察效果,形成安全隐患,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2、致车辆容易摔倒

遮阳伞会造成车辆结构改变,驾驶难度变大。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后,原有的结构发生了改变,受制于支架,转向时易产生死角,转向时操作不慎容易摔倒。同时风阻系数相应增大,车辆稳定性变差,导致控制难度增大,影响车辆驾驶性能。尤其在大风天气,由于风力的作用,车辆很容易失去重心,发生侧翻,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同时由于体积变大,车身宽度增加,容易发生刮碰事故,如被其他车辆刮住,处境十分危险。

3、或引发二次伤害

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发生事故后,容易引发二次伤害。由于遮阳伞侧面部位突出,在行驶过程中,如不慎勾住过往车辆、行人等,往往会人仰车翻,严重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由于遮阳伞的支架为硬质材料,一旦发生紧急意外情况,坚硬的金属支架可能会碰撞或穿刺驾驶人的头部、面部、胸部等关键部位,容易造成二次致命伤害。

法律知识链接: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第七十一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三、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外廓尺寸、座椅、品牌标志等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依据《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车驾驶人处于五十元罚款。

所以为了你的安全,请不要再加装遮阳伞,不然被蜀黍看到会毫不留手的,拆除收缴消毁,骑行与头盔才是最佳搭档,车里常备一件雨披更佳,不论什么时候,安全才最重要,请不要为了提高“防晒指数”,而降低了“安全系数”,已经安装的,应自觉及时拆除,以降低自身的安全风险。

来源:定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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