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头分区收费”的震轩美发店被罚15万元;新规禁止“刷榜”诱导下载
国家网信办:应用程序提供者不得通过刷榜等方式诱导用户下载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14日发布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应用程序提供者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捆绑下载等行为,通过机器或者人工刷榜、刷量、控评等方式,或者利用违法和不良信息诱导用户下载。 一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侵权假冒案件9.2万件 2022年一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治理,积极发挥行政执法震慑力,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季度,各类专项行动共查处相关案件约9.2万件,其中商标侵权案件约7300件。 国家统计局:1-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1689亿元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1689亿元,同比下降1.5%。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155095亿元,下降0.5%。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547亿元,同比下降6.7%。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0361亿元,下降5.6%。 北京:九泽堂公司因多收核酸检测费被罚37万元 近日,北京九泽堂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因违反价格法,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7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7万余元。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在丰台、海淀等多区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服务,并送至北京金准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其中涉及9213人次的收费未执行政府部门规定收费标准。 浙江杭州:“烫头按12个区收费”的“震轩”美发店被罚15万元 6月14日,据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消息,曾被曝出“烫发头部按12个区收费高达4776元”的杭州“震轩”美发店门店已被处罚款15万元。在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日集中开展的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检查中,还有两家“震轩”美业门店因明码标价不规范、美容用品没有标识标签等被责令改正。 上海:“全家”便利店未明码标价被处罚 近日,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全家便利店)华亭路店因销售食品时未明码标价被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经查,5月14日,上海福满家华亭路店在销售超软全麦吐司、超熟吐司、提子吐司、方糖片面包、贝壳蛋糕等商品时,未标注上述商品的价格。依据《价格法》相关规定,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福满家华亭路店罚款1500元。 上海:“老乡鸡”门店因使用过期鸡油被罚 近日,老乡鸡(上海)餐饮有限公司凯旋路店因用使用过期炼制鸡油,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6273元、罚款8万元。处罚详情显示,当事人3月从其公司的中央厨房购入2袋餐饮半成品炼制鸡油(保质期至4月20日),用于加工、制作“肥西老母鸡汤”并销售。4月21日至4月23日案发,当事人共销售使用上述过期炼制鸡油加工、制作的“肥西老母鸡汤”369 份。 广东:17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永辉超市等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8类食品1002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7批次。抽检结果显示,中山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宏泰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宏泰記”佛手果,菌落总数不合格;中山市润平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蒸食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心柔”青糕团(蛋黄肉松味),菌落总数不合格;广州百佳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番禺大石洛溪分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哈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籽仁,大肠菌群不合格。 山东:饮料、华夫饼等13批次食品不合格 近期,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大类食品88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出13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涉及:标称为昌邑市富惠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海航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脆海蜇(盐渍海蜇)、标称为山东龙脉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桃苏打味饮料(碳酸饮料)、标称为沂水健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轻食华夫(蛋黄煎饼)、标称为济南柏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等。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官方网站、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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