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午睡遭超市主管猥亵?警方介入
12月20日,江西赣州,一女子在服装店的收银台睡觉时,被一名男子实施猥亵。女子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此事。而男子工作的超市则回应称,该男子确实是他们超市的主管,现在已经将其开除。
一女子在商场内经营一家女装店,事发当天中午,商场内没什么人,因此女子准备在收银台里睡一会。可不曾想,就在女子熟睡时,突然感觉有一个人压在自己身上。
女子惊醒后,被吓得不轻,立即质问对方是谁、在这里干什么。店内的监控视频显示,女子在店内的收银台睡觉时,有一名身穿蓝色上衣的男子,其被女子发现后,有疑似提裤子的动作。
女子缓过神来后,立即报警求助。目前,警方回应称已介入调查此事。而男子工作的超市则表示,男子的行为已经影响到超市的形象,因此超市已将该男子开除处理。
1、虽然当时商场没什么人,但女装店也是属于公共场所,且还有监控摄像头,这一点,男子作为成年人不会不知道。可其却目无法纪,仍然为之。真的是胆大包天!必须严惩!
2、那么男子的行为,该怎么定性?
有人认为是猥亵,也有人是强制猥亵。
实际上,根据刑法规定,区分两者不同之处主要在于行为人到底有没有使用“强制”手段、受害人是处于什么状态下被侵害的。
具体而言,如果行为人是趁受害人处于不知、不会或无法反抗的状态下,强行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的,那么就属于强制猥亵。而所使用的手段,刑法概括为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换而言之,如果警方最终认定蓝衣男子是趁被害女子睡觉处于无法反抗时实施猥亵行为的,那么男子的行为,就需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刑事处罚。
当然,如果警方经调查取证后认定男子没有“强制”
情节,那就仅会根据治安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5-10日拘留。
3、超市将蓝衣男子开除,合理么?
劳动法第39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而言,每个用人单位都有权合理制定适合自己公司发展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合理地要求员工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也就是说,如果这家超市有明确规定员工违法行为影响到用人单位形象的,那就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男子作出相应的处罚。当然,如果警方最终认定男子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也是法定可以开除的情形之。
最后,希望本案能够起到一个警醒作用。即无论任何原因,睡觉时都一定要将门窗锁好,尤其是女生,以免被胆大包天的不法之徒有机可乘!
来源:娟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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