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退35万彩礼被列为失信人,男子拉横幅喊话控诉前妻拒还彩礼
女子拒退35万彩礼被列为失信人,男子拉横幅喊话控诉前妻拒还彩礼
近日,河南永城。
小伙与宁某结婚两月后离婚。
男子要求宁某退还42万彩礼钱,而宁某不愿退彩礼。
于是小伙直接起诉到法院,法院判退35万9,但是宁某拒不执行,宁愿成为失信人也不愿意执行。
于是小伙直接拉起了横幅:“宁某某,还我彩礼钱!”
横幅上一个大大的感叹号,代表着小伙的心情。
俗话常言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这一场婚礼,包含着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天价彩礼”。
这个“天价彩礼”很难去界定。
有的地方,十万就算天价彩礼了,而有的地方甚至高达一百多万。
地方不同,“天价彩礼”的定义也不同。
小伙表示法院判定后,宁某某一年了也没有把钱还给他,而且还到处跟别人说,她已经将钱还了。
对于这件事情,你是支持还还是不支持还呢?
首先这里有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那就是,天价彩礼。
我们先放到一边,等下再谈。
第二个问题,那就是性别差异。
从古至今,就算几千年了,也没有怎么变过,那就是“彩礼”,很多人经常会谈到的一个话题就是“她的父母是卖女儿还是嫁女儿”。
其实在很多年来,“嫁女儿”其实等同于“卖女儿”。
这句话真的是你说破了天,也跟这个有点接近,而且类似。
比如说女性,有的在家里那真的是炒个菜都不曾让她炒过。
可是嫁为人妇后,她们学会了炒菜,学会了洗衣做饭,结婚后基本都会很快的生下小孩,那么她们还要面临一个就是带小孩,小孩大点还要教小孩。
可以说大部分的女性自从嫁人后,那就把整个人都交到了她的新家里。
照顾公婆,照顾老公,照顾子女。
而她们的父母呢?
在国内,至少目前依然是部分女性自从嫁人后,很少在父母身边过年。
古话有云:“嫁出去的女,如泼出去的水。”
同样女性嫁人,本来就不好说,嫁对还是嫁错,谁知道呢?
以前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而如今有了新式婚姻,如果嫁得不好就可以离婚。
可是“离婚”,说的那么轻巧,对于很多男式来说“二婚”,那就是“二婚”。
女人的身子,不管是多少人说不在乎,但是在国内小编相信大部分的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女人的第一次是属于自己的。
所以在男女之别上,太多原因,就是说破了天“彩礼”还是必然会给的。
当然双方都有钱的情况下,可能就不是很在乎,所以在近些年也有人推出“过日子”,也就是不是你嫁,也不是我娶,而是双方过日子,谁也不给谁“彩礼”与嫁妆。
当然有很多人支持,也有人反对。
有很多年轻的女性也会支持,因为她们觉得这样更能代有女性的地位。
其实,看从什么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彩礼,其实也是一种尊重。
不能把“彩礼”等同于“男女平等”。
因为世间本没有平等,有富就有穷,有高就有矮,有壮就有弱,有男就有女。
平等,我们只能说那是理想化的,也可以说,我们近可能的实现人人平等。
但是,现实终归是现实。
聊到这个话题,有太多要聊。
也有太多聊不清楚。
因为每个人的知识层面不一样,所以理解就会不同。
法院判退还35.9,那也就相当于承认是该给彩礼,但是“不支持”天价彩礼。
而女方不愿退彩礼,也有可能觉得我的青春,我的身体什么都给了你,法院判决不公。
而这一起事件,我相信法院也很难判,最终为什么判,其实就是想给社会一个声音:“法律支持彩礼,但是不支持天价彩礼”。
另外,不得不提到的一个小点,那就是现在有很多“新现化思想的女性”认为可以通过女性的优势来诈骗彩礼钱。
这种事有,而且还不少。
所以在此,小编也给众多男性提个醒,没耍多久就结婚,一结婚就要天价彩礼的,那就得长个心眼了。
还有的“天价彩礼”那就是女性的父母,觉得养女儿不容易,彩礼少了,她们不愿意接收这门婚事。
有第二种思想的就跟小编刚才聊到的一样,嫁女儿,你就是说破了天她们也觉得跟卖女儿差不多。
“嫁给你了,给你洗衣做饭,暖床带娃赚钱。”
“我女儿,每个月五千,一年就是六万,十年就是六十万,你给二三十万彩礼多吗?”
“我俩老的在家,没有钱,你们会回来看我们吗?”
“反而是我们有钱,你们说不定还逢年过节来看看我们俩老。”
“彩礼是啥,既是给我女儿的保障,那也是给我们两老的保障,万一她嫁的不好,被糟蹋了,我们还有钱。”
“如果连彩礼,都不要,那就是傻子,他们俩个一头热把婚离了,她一个二婚能再嫁到什么好老公?”
……
太多,太多的不同的思想了。
很难说的清楚,也很难讲的清楚谁对谁错,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
网友大众不了解事情的真正情况,也的确不好开口支持谁?
看起来是结婚两个月,但是之前二人认识多久了呢?
有的结婚前同居九年,如果是这样,那法院这边也未必就判对了。
所以,我们还是只能吃个瓜,同时引以为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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