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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 | 石嘴山:有谁认识这位女士,捡到钱包后做出了这样的举动……

 

当你捡到钱包后

做的第一件事会是什么

交给警察蜀黍

还是……

下面这位石女士就做了一个

标准示范

初秋的早上透着寒冷的气息,平罗县公安局姚伏派出所的值班室里,却暖意融融。10月8日早上,派出所急匆匆的来了一位女士,经过民警询问得知,女士姓石,是姚伏镇许家桥村的村民,她捡到了一个钱包,特意来送回的。

原来,10月7日是重阳节,石女士要去银川参加放生活动,在银川开往平罗的大巴车上,她准备就座的座椅上放着一个男士钱包,她当时就想到了是有人遗失了钱包,车上的其他乘客纷纷表示不是自己的。

于是,石女士决定打开钱包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钱包内有现金660元,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出售稻子的欠条,出售玉米的欠条,石女士一看,觉得这个钱包对丢失者来说非常重要,一年的劳动成果都在这个钱包里了。

可巧不巧,身份证显示丢失者是姚伏镇灯塔村的周某,而且钱包里还有一张记载其儿子电话号码的小纸条。

石女士带着这个捡来的钱包回到家,连忙拨打了周某儿子的电话号码,后又联系到了周某本人,双方约定8日早上到派出所由民警作证,将钱包交还给周某,于是就有了早上的一幕。

周某拿到钱包后非常感谢石女士,也被她拾金不昧的品质感动,并表示,如果没有她热心的举动,自己不但损失很多证件,这一年的劳动成果没有这几张欠条就很难拿回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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