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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表情、红包界面别乱用!有人被索赔500万……

 

因认为“吹牛”软件使用了与微信相似的红包界面和聊天表情,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将“吹牛”软件的开发运营方北京青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00万

7月1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一款名为“吹牛”的聊天软件侵犯了微信对“捂脸”等聊天表情和“红包”的著作权,该运营商共赔偿微信80万元,其中微信表情的侵权赔偿为30万元

(被控侵权的表情,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

上面就是法院认定的被“吹牛”软件侵权的微信表情,微信的日活近10亿,有公开信息称几乎超过50%的用户都会在聊天中免费使用这些表情。

这种Emoji是指可以插入文字的图形符号,它是一个日语词,最早用于在短消息之中插入表情。2015年,针对Emoji的国际标准出台,目前已是11.0版。公开消息称,现在Unicode数据库里的Emoji表情已将近3000件。

判决书显示,涉案的微信表情的创作者是腾讯公司员工黄某,其于2016年8月29日在腾讯公司“时间戳作品保护”内网上传了作品。而微信官方曾披露,设计团队里有一位广东的80后葛某,是周星驰夸张式“捂脸”的迷弟。

判决书显示,腾讯公司认为,涉案微信表情具有独创性,构成美术作品,原告对其享有著作权。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吹牛”应用软件中提供与涉案微信表情完全相同的聊天表情,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聊天软件中的表情具有很高的相似性。“吹牛”软件的运营商北京青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曙公司)就辩称,微信表情中“奸笑”表情就与百度设计的“滑稽”表情构成实质性相似。

法院认为,将两表情进行对比,二者均为采用“黄脸表情”设计理念的卡通形象,“滑稽”表情与“奸笑”表情在眉毛的位置、长短和形状,眼睛的位置、大小和形状,以及腮红的深浅等方面均存在客观可识别的明显差异,且两表情传递出的情绪和含义明显不同,这一不同亦体现在二者的命名上。因此,“奸笑”表情具有独创性。

认定“吹牛”软件侵权后,另一个棘手的问题是赔偿多少钱?

现行著作权法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此案中,腾讯也未提交其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被告违法所得的证据,主张按照法定赔偿计算经济损失。

判决书显示,法院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依法酌情判定了赔偿数额:

聊天表情是在网络环境下对人类日常表情的艺术化形式,富有创意的聊天表情可以增加网络用户的聊天乐趣,产生意想不到的聊天效果,提升用户体验;

微信作为即时通讯软件,用户量庞大,以亿次计算,涉案微信表情生动、形象、有趣,作为微信使用中的相关元素,亦具有较高使用量和知名度,经广泛使用和传播,受到广大用户的普遍认可和喜爱;

涉案微信表情因广泛使用和传播而增值,从商业运营角度考量,若他人欲获得对涉案微信表情的相应授权,需要支付更高的对价;

被告运营的“吹牛”软件亦为即时通讯工具,主要用于商业用途,其明知涉案微信表情在先使用且具有较高知名度,却使用与其完全相同的聊天表情,主观过错明显,且“吹牛”软件的下载量和侵权范围较大;

虽然涉案微信表情富有一定创意,但创作投入和创作难度不大,且“吹牛”软件已经停止使用涉案微信表情。

综合上述因素,法院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

庭审中,青曙公司提出,腾讯未因其使用涉案微信表情遭受损失,青曙公司亦未因此获利,因而不应予以赔偿。

对此,法院认为,网络经济是注意力经济,免费的经营模式不代表不获利或少获利。聊天表情的使用,拓展了用户的表达方式,且具有趣味性,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用户使用软件的体验,为软件增加了用户的黏性,使得被告可以利用网民注意力通过其他增值服务获得收益。因此,被告对涉案微信表情的使用行为,并不因其不收费就不会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害,也不会因此就不能给被告带来利益。

在另一起同日宣判的案件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定“吹牛”软件的“红包”功能也侵犯了微信红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其赔偿10万元,并判决其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40万元。

对于遭受侵权的微信表情来说,“吹牛”软件只是一款小众社交软件。判决书显示,其截至2019年1月的下载量不过718万。目前,应用宝信息显示,“吹牛”软件“处于内部优化中,暂不提供下载”。企查查信息显示,7月10日,青曙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经营异常”,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但简单、生动的聊天表情被大量滥用的情况不止这一例。去年9月,“捂脸”表情被申请注册商标。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该商标的申请人名叫金某平。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25类,涵盖服装、婴儿全套衣、鞋帽袜、领带围巾等。

(中国商标网显示的“捂脸”表情申请商标情况)

根据公开报道,腾讯称将在法定时限内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申请。目前,中国商标网显示的该商标状态为“异议中”。

实际上,在2014年和2016年,微信表情里另一个“流量”表情“呲牙”,就被腾讯之外的不同公司两次申请注册商标,其中第二次还被顺利注册了。

2019年年初,因未经授权利用微信表情的设计作品,生产销售带有微信“捂脸”表情的服装商品,腾讯公司还起诉了苏州和广州的两家公司。

但聊天表情大多为免费供用户使用,权利人很难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因此,即使是每天几亿人在用的微信表情,也只能在五十万元以下的法定赔偿中维权。对于腾讯之外的更多默默无名的Emoji创作者来说,可谓保护作用微弱。

现状有望被打破。7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积极推进专利法、著作权法修改进程,推进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本文源自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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