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人因为违反这个规定,被罚了5000!
民警立即前往调查,在证人证言和大量事实证据面前,该维修店老板阙某对给电动车安装雨棚和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阙某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18条(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不得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不得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之规定,丽水交警依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给予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 1、“利刃”之害,固定车前部的伞架,就像一把利刃,一旦发生事故,断伞之后极易刺伤驾乘人员; 2、遮挡视线,加装的伞或棚将给驾驶人造成一定程度的视线遮挡,扩大视线盲区,尤其是在雨天和黑夜之下; 3、风阻增大,电动车本身质量较轻,加装伞或棚后,受到的风阻加大,从而增加了操控难度,受大风影响,极易导致翻车; 4、车体增大,加装伞或棚后,车体增高增大,影响正常判断,极易造成碰擦其他车辆或行人的事故。 供稿:丽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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