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制定康复辅助器具补贴制度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白雪) 今年6月,四川成都被确定为全国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城市,按照《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的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将率先实现服务网络覆盖本地区50%左右的社区,以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和服务模式,为全国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距离确定试点城市至今已接近半年,四川省成都市探索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已有了不小的成果,也针对新产生的问题制定了新的方案。
“共享轮椅”显露问题
《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金堂县被选为成都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县之一。据金堂县民政局的数据显示,目前该区域已经配有52个“租赁共享桩”和48台轮椅。2019年以来,它们共为全县老年人、残疾人、伤病员线下提供轮椅租赁5287人次。“共享轮椅”已经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慢慢暴露出来。
上月初,金堂县居民洪女士在县华西金堂医院为父亲租了一台共享轮椅。“在医院待了50分钟,等轮椅就用了半个小时。”洪女士表示,虽然使用时间短,并没有花钱,但是等待时间实在过长。“为了方便患者,医院在门诊区域提供了4个可借轮椅,然而,这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金堂县华西金堂医院门诊值班护士长刘桂珍介绍,尤其是每天上午门诊病人较多的时候,经常出现刚归还就再次借出、患者家属守在租用处“扎堆”等待的情形。
而在社区设置的部分点位,使用率就远不及医院那般高。金堂县汇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杨旗告诉记者,从数据来看,社区“共享轮椅”使用率并不高。
杨旗介绍,此前社区配备了免费轮椅供居民使用,“很多老人会选择在天气好的时候借用轮椅外出,但在使用轮椅租赁之后,租借的人反而减少了。”据了解,对大多数老年人来说,还是无法适应借轮椅需要“付费”的规定。一些老人看到付费标志后,甚至会放弃外出,或使用其他方式出行。不少老年人表示:社区轮椅应该免费使用。
针对问题制定相应政策
不久前,成都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目前所产生的问题,成都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要建立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消费个人支付补贴制度,对成都市户籍(含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60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伤病员等特殊群体实施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补贴。
此外,建立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消费个人支付补贴制度,对成都市户籍(含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60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伤病员等特殊群体,实施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补贴。试点期间租赁补贴上限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补贴比例不超过租赁费用的80%。探索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纳入长照险、商业保险的方法途径,形成长期经费保障模式。
该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按照要求建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将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补贴及工作经费纳入市、区(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将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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