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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电动车出行有新变化!涉及两轮、三轮车、老年代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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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各地对于电动车的监管越来越频繁,其中4月份尤以商丘电动三、四轮监管最为严厉,也频频登上热搜。在此先锋官给大家带来一个好消息,据商丘当地的市民反映,目前商丘不少路段已经取消限行、禁行,一刀切式的管理暂缓,这对全国各地的监管也上了生动一课:任何政策都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过犹不及。

当下4月已经过半,不少5月份的管理内容也正式曝光,让我们看一看5月份各地的电动车管理有哪些新动态。

动态一:5月1日起,黑龙江执行全新管理条例

管理条例规定,《条例》施行前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等车辆实施过渡期管理。车主可免费领取通行识别代码,可以在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上道路行驶。

符合国家公告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需进行登记挂牌后方可上路。这一政策打响了黑龙江地区电动车规范化管理的第一枪。

动态二:5月1日起,吉林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在5月1日起,《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其中有以下重点内容值得注意

1、 购车后可持发票上路,30天后需挂牌上路;

2、 电动车登记上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 禁止改装、拼装电动车,禁止在楼梯间、走道、公共门厅等地方停放和充电;

4、 骑乘电动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综合来看,对大家的日常出行影响不大,提醒已经购车的车主,尽快上牌,避免因违规上来吃罚单。

动态三:5月1日起,电动三、四轮车限行范围扩大

近日,乐陵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详细规定了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设置的过渡期,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限行区域,过渡期后对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的查处等内容。

通告指出,5月1日起限行范围扩大,2024年起全市范围内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禁止上及停放。

总结

综合来看,各地对于电动车出行的监管在加强。提醒大家,驾驶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出行,不得出现改装、拼装、加装行为,不然面临的可不止罚款这么简单,责令整改、扣车都是有可能的。

对于5月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的新规消息,您有什么看法?也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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