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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摩、电三轮、老年乐面临“4大调整”,望相互传达

 

经济水平提高之后,我们的衣食住行发生了变化,最被人津津乐道的便是汽车的普及,汽车的带来不仅改变了出行效率,还提高了出行体验,驾车出行不用担心时间、里程、环境的限制,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销售市场,我国的私家车保有量造诣超过3亿台,预计今年的乘用车销量将超过2800万台,可见人们对汽车的热爱只增不减!

汽车的快速普及,不仅对环境带来的污染,还加大的通行压力,城市道路经常出现堵车、行车慢等情况,交通事故同样变得频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少车友转而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比如: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被用户誉为“老年乐”的低速代步车,随着这些车型保有量的不断提高,相关部门不得不针对性推出管理措施。按照车型进行划分,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代步车都属于机动车,也就需要满足机动车的上路标准和驾驶要求,上路门槛进一步提高!

1、带牌销售

尽管上述三种车型属于机动车,但在注册管理上比汽车更人性化,既然新车上路都需要悬挂车牌,那么就应该从流程上进行优化,在5月1号开始,多地实施带牌销售措施,允许拥有资质的经销商提前完成挂牌业务,车友在购买车辆时,只需要完成注册信息登记,便可以完成车辆信息和驾驶人信息的绑定,不用再去车管所申领车牌,有效节省购车时间!

2、明确未佩戴头盔处罚

山西大同、河北省在5月将实施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其中明确了驾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罚标准,责令改正不戴头盔的行为,拒不改正的将面临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这一措施并非是河北省独一家,其他地区或多或少都制定了罚款处罚标准,毕竟有些车友不了解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3、调整超标电动车路权,不再允许上路

山西大同、云南开远等城市在5月份调整了电动车上路标准,回收非标电动车的上路资质,也就意味着超标电动车不能继续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大同市还为继续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制定了处罚措施,相关部门可以罚款50元,拒不接受罚款的将面临扣留电动车的处罚!

4、无牌车辆限行

从黑龙江在5月1号实施的电动车管理条例来看,明确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代步车挂牌上路,无牌上路的车辆将面临警告或50元以内的罚款。同时推出了免费悬挂车牌政策,有效降低出行成本。

综上所述,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低速代步车的管理已经步入正轨,基本上是按照机动车管理措施进行,但是在细节上更加人性化,多地为非标车辆设立过渡期,有效避免一刀切情况的出现,进一步优化出行体验,确保新旧车型正常转换,对此,你怎么看?作为机动车驾驶人的你,认为这三类车辆该如何管理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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