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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举报!

 

6月23日,记者从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赤峰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有关规定,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举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实行奖励。群众可通过4种方式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一经查实,奖励第一举报人1000-3000元;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奖励金额可适当提高。

受理范围:8类违法行为可举报

受理的举报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未取得相应许可,实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电梯维护保养,以及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的;

二是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三是出租未取得生产许可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四是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和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以及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五是在用特种设备存在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或者特种设备主要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失、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六是不按国家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致使使用的特种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七是特种设备发生安全事故后,与事故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隐瞒不报、谎报事故情况,以及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八是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

4种途径受理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当面等方式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具体途径如下:

举报电话:12315;0476-5970801;0476-5970803;举报传真:0476-5970900;举报邮箱:cftzsb@126.com;

信函或当面举报地址: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地址为: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南段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314、315室。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核查处理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核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按照规定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认定,并通知举报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举报注意事项

据了解,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同时建立举报登记台账和调查处理档案。

举报者的举报内容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获得奖励:举报事项发生在赤峰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举报事项未被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予奖励的情形则包括: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查处的事项的举报;对未能查实的事项的举报;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授意他人的举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应奖励的其他举报事项。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举报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媒体记者:张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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