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网友恳请执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官方:共建共享无烟环境
来源:人民网
网友留言。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人民网南宁12月29日电(王勇 黄子婧)“如今,公众场合吸烟现象随处可见,除了一些明令禁止吸烟会罚款的地方和无烟单位,基本走哪儿都能闻到烟味,更有甚者,把烟雾四处弥漫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情,令人发指。”近日,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恳请有关部门加强落实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该网友表示,二手烟三手烟的危害不亚于一手烟,老人、婴幼儿、孕妇等需要重点保护的人群更是深受其害。作为一名普通市民,一名母亲,网友恳请政府发文明令禁止公众场所吸烟,设置处罚措施,明确禁止范围和场地,同时,效仿外省,设立专门的吸烟亭,建设清朗的社会生活环境。
网友的留言,很快得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回复中表示,广西高度重视控烟工作,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广西行动,将控烟干预和无烟环境建设作为每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推动控烟立法工作。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室内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规范设置公共场所吸烟区、建立完善戒烟服务体系、推行无烟机关建设等控烟内容写入《条例》,规范广西控烟工作。二是实施健康广西行动控烟行动。2019年10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将控烟行动作为15项专项行动之一,建立控烟行动指标体系,每年组织对全区开展监测和考核。各地将控烟行动融入文明城市、卫生城镇、卫生村和卫生单位创建活动以及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等各类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持续加大无烟环境建设力度。三是广泛开展控烟宣传。各地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等卫生日活动,联合文明办、教育等部门围绕烟草危害、无烟环境建设等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控烟及健康宣传活动,同时通过投放公益广告、专家直播授课、线上有奖问答、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强线上宣传报道。
接下来,广西将继续按照国家关于控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积极贯彻落实《条例》控烟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广西控烟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推动相关部门执行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行为的处罚,倡导“不让别人吸二手烟是一种高尚社会道德的具体体现”,引导非吸烟者勇于拒绝二手烟,共建共享无烟环境,让更多人民群众知道控烟的重要性,远离烟草。
本文来自【人民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每天跟着我们读更多的书]
互推传媒文章转载自第三方或本站原创生产,如需转载,请联系版权方授权,如有内容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fwlcm.com/info/92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