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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是杆大烟枪,天天在办公室吞云吐雾,我可以制止他吗?

 

办公室同事是杆大烟枪,办公室每天烟雾缭绕,熏的我眼睛都睁不开,几次提醒他出去吸烟,他都不以为意,顶多是去窗户边,打开窗户吞云吐雾。

我不理解他“饭后一支烟,胜似活神仙”的惬意,而他也不懂我对二手烟的如此抗拒。

他可能觉得办公室就我们两个人,办公区域也不小,他又去窗户边了,我再不依不饶就过于矫情了。而我又觉得,外面又不是没有吸烟区,为什么非要在办公室吸烟?

那么问题来了,我可以制止他在办公室吸烟吗?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在现实生活中,吸烟人群已经对学校、医院、健身场馆等室内场所不能吸烟形成普遍的共识。

但对于“办公室”是否属于“公共场所”,能不能吸烟较为模糊,尤其是只有几个人的办公场所。

办公室内能不能禁烟?这涉及到公共场所怎么界定的问题。《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一章第二条指出:本条例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

那么,“办公室”是否就等同于该条例所说的“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呢?大家似乎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假如办公室只有一个人,是独立场所还是公共场所?办公室有几个人才算作公共场所?我认为,当办公室不止一个人时(即大于等于2人时),就应该算作公共场所。哪怕是只有一个人在被动吸二手烟,也是对这一个人的人身伤害,这个人也有权利拒吸二手烟。

而且即使是一个人的办公室也有特殊情况。比如一个领导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室,但他的办公室经常有人进进出出或者开会,那这位领导在他独立的办公室吸烟,算不算在公共场所吸烟呢?我认为像这样的办公室也属于公共场所,也应该禁烟。

当然,很多反对的声音又该来了!既然是我个人的办公室,或者是两个人的办公室,凭什么是我要出去吸烟,而不是你出去躲烟呢?这是你的办公室,也是我的办公室呀!你有使用办公室的权利,我也有呀!

貌似也有一定道理。但是禁烟属于管制性公共问题。很多办公区域都设置的有吸烟亭或者吸烟室等专门的吸烟区,如果吸烟人群仅仅只是怕麻烦而不去指定区域吸烟,是否也是对吸烟区这一公共资源的浪费呢?

总之,我认为“办公室”属于“公共场所”,哪怕是只有两个人的办公室。所以,被动吸二手烟的我们,有权利制止他们室吸烟,也希望各位吸烟者尽量少吸烟,或者是去指定区域吸烟,为自己,也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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