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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通报2起电车自燃事故:均为电动自行车起火,无人员伤亡

 

近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通报了2起电动车自燃的典型案例。南都记者获悉,这两起火情中起火的均为电动自行车,现场均造成不同程度损失,所幸未有人员伤亡。南都记者还了解到,今年1-3月东莞全市已发生20起电动车火灾,大部分是由于锂电池故障(热失控)导致起火。

4月9日凌晨,常平镇还珠沥园头路27号某公寓门外一电动自行车自燃引发火灾,火灾烧损三辆电动自行车及建筑外墙。因事发地点为室外,且发现及时并处理得当,未造成严重后果。

另一起火情则发生在4月3日的厚街。当日凌晨4时左右,厚街镇消防救援大队接报称,厚街社区木棉南路附近一出租屋门外电动车突发自燃。经过租客和消防人员的及时处置,现场大火20分钟内成功被扑灭,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南都记者查看厚街电动车起火的现场监控发现,电动车从冒烟到起火仅仅用了几秒时间,整辆车瞬间被火焰吞噬。且事发在深夜凌晨,若电动车停在室内,后果将不堪设想。

“首先是租客发现起火了,然后报了火警,出租屋内的物联网烟感器也触发警报,消防喷淋及时地把浓烟冲散,房东接警报后也马上赶到了现场,迅速对初期火灾进行了正确的前端处置。”厚街社区网格员说道。

虽然2起火情都得到了有效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电动车火灾的危害性仍不可忽视。东莞消防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据统计,2023年1月至3月,全市共发生电动车火灾20起,“其中不乏自燃事故,大部分是由于锂电池故障(热失控)导致。”

对此,东莞消防发布提醒称,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应在室外专用充电、停放场所进行。电动自行车电瓶可能由于过度充电、老化、电池温度分布不均等问题,在充电时发生自燃,短时间内将迅速燃烧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居民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瓶带入室内、楼道内等地充电。一旦发生火灾,不要慌张,如果电动自行车正处于充电状态,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拨打119报警。

此外,东莞消防还表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将面临处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采写:南都记者 曾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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