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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低价羊毛衫有猫腻!小心买到“山寨”货!

 

来源 | 金山检察


天气转冷,御寒的羊毛衫成为了很多消费者的购物必备,很多人都会选择质量有保障、信誉好的大品牌,然而就有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这块“蛋糕”。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犯罪嫌疑人舒某某、魏某某用“山寨”产品假冒名牌羊毛衫,再以低于市场的“优惠价格”以次充好出售。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舒某某、魏某某提起公诉。



2018年10月9日晚,警方在金山区某高速检查站查获一批假冒“恒源祥”品牌羊毛衫,经查实,运输目的地为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处,第二天警方将其抓获。12月29日,同伙犯罪嫌疑人舒某某落网,二人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交代,2018年10月,魏某某购得无牌羊毛衫960件,随后通过微信联系浙江一加工作坊,让舒某某为这批羊毛衫加贴“恒源祥”商标,并拟以每件人民币100余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8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舒某某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为犯罪嫌疑人魏某某购得的无牌羊毛衫加贴“恒源祥”品牌商标,后由魏某某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外兜售,截至案发,非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约9万余元。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犯罪嫌疑人舒某某、魏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舒某某、魏某某以牟利为目的,未经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许可,共同在960件羊毛衫上加贴“恒源祥”商标,非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不良商家企图通过为自己的“廉价产品”加贴各种“知名品牌”商标,再按明显低于正版品牌商品的市场价格销售,做到薄利多销,以此非法谋取利益。


像本案中的舒某某、魏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生产“山寨羊毛衫”, 且情节严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在此提醒,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信誉,还扰乱了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千万不要因一己私利破坏公平、有序、诚信的市场体系,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  源 | 王宗秀 王 策

编  辑 | 金剑轩

监  制 | 唐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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