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沈阳市民在居然之家订购家具发现品牌和材质被替换,法院判商家三倍赔偿

 

在商场的商铺里购买的家具出现问题,商场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2020年1月,法院公布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法院认为居然之家建材市场内豪门品牌存在偷换产品品牌和材质的行为,构成欺诈,判令给予消费者张先生三倍赔偿36万余元,同时沈阳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市场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经查,市民张先生在沈阳居然之家皇姑店购买豪门品牌的家具,合同签订当日,张先生缴纳了货款10万元,购买商品为楼梯、木门、入户口、厨房推拉门、橱柜、衣帽间、餐边柜、阁楼餐边柜、衣柜、梯下柜、地脚线。上述所有货品均为红橡木。合同同时约定沈阳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市场有限公司对市场内商户的经营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之后,豪门商铺迟迟没有发货,张先生多次向其催促。六个月后,张先生向沈阳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市场有限公司缴纳尾款22500元。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张先生表示,他在交款后豪门品牌迟迟没有发货,到货后,又发现实木复合家具的实木边框变成了密度板边框,红橡木边框也变成了红樱桃木边框。此外,他购买的是“豪门”品牌家具,却被换成了“亿骅”、“鑫迪”品牌。由于不是一个厂家生产,到货家具的色差极大,柜门与框不能吻合,缝隙很大。

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张先生曾多次向豪门品牌商铺、沈阳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市场有限公司要求退货、退款,但均未得到处理。张生认为,在他所遇到的问题中,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加倍获得赔偿。

居然之家方面称,首先,豪门品牌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时,并没有主观上欺诈的故意,而是双方对合同进行了变更。在签订销售合同时,虽然约定的是豪门品牌,由于供货问题,送货时经双方协商,张先生同意以“亿骅”、“鑫迪”品牌代替豪门品牌,因此,豪门品牌才陆续送货,张先生也收货并同意安装。豪门品牌在送第一批货时,张先生就应当知晓送的货物非豪门品牌,当时就应当拒绝收货,但是张先生依然同意继续收货,就可看出,在用其他品牌替代的这个事情上,张先生是知情且同意的。

法院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豪门品牌商铺向张某交付的产品中包含“亿骅”、“鑫迪”品牌,与合同约定的“豪门”品牌不符。豪门品牌经营者对配送过“红樱桃木”货物一事不予认可,且未对重新配送“红橡木”货物一事进行举证,据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豪门品牌的此种偷换产品品牌和材质的行为构成欺诈,应按货款对张某予以三倍赔偿,即367500元。沈阳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市场有限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对市场内商户的经营活动承担连带责任,故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二三里编辑 罗棋)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每天跟着我们读更多的书]


互推传媒文章转载自第三方或本站原创生产,如需转载,请联系版权方授权,如有内容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fwlcm.com/info/97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