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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值得系列微小说|《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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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上飞机前她突然想吃点水果,望着冷鲜柜里的草莓,她当然没有一点买它的欲望。

她认识的很多人都认为她最喜欢吃草莓。

如今,不仅对草莓,对于别的很多事情,她都没有感觉了。

呆呆的望着最小的那颗,它似乎还没有发育完全,就不知道为何就被采摘了下来,长途爬涉送到了这霓虹的大都市,钻进了这冷柜,断送了一生。

她看着这发育不良的草莓,觉得像极了,她并不想哭,也不觉得后悔,泪水却自己了淌下来。

(二)

六年前,夏夜。她二十二岁,生日在绿皮火车的厕所里度过。

午夜,她提出的分手。

三天后,小B他放弃了北京工作的offer追随着她的足迹南下。

他不放弃。

四年,大约占去了他俩五分之一的人生,四年一起一个班,从衣食住行到呓语理想,他认为他俩已经足够了解,人生没有几个四年再去重新认识一个人,重新的如此默契。

她认为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就算她自己也不了解自己。

她的第一份工资有很大一部分都寄回了老家,虽然那个地方,她不想回去也不想回忆。

小B他的第一份工资有很大一部分用在了房租水电他俩的食住行,没有衣,没有新衣,买不起,买淘宝货都不行。

剩下的一小部分他花了一半买了一堆草莓和一个大大的草莓蛋糕,他知道她最喜欢草莓,每次她都会拈着一颗草莓微微的笑,然后慢慢的吃掉,他说她的笑容很神秘,蒙娜丽莎的微笑也比不上。他去过卢浮宫,看过蒙娜丽莎,十五岁的时候,那时候他父亲还在。

(三)

三年前,她偶遇C先生的时候,她不知道他的公司是如此规模。她跳槽去了他的公司,总助。

那是她第一次去酒吧,因为小B先生他第一次晚上没回来,说加班,很老套的理由。

她很想选择相信。她想喝酒,第一次去酒吧。

那是一个清吧,台上有着不知名的驻场歌手唱着童话镇,她知道自己不是白天鹅也不是灰姑娘,顶多是小红帽,早就被大灰狼吃掉了,尸骨无存。

“不喜欢草莓就别吃了,虽然你咬牙切齿的样子也很美。”

当时她就着草莓喝着红酒,不伦不类。

他俩互留了电话,说以后常联系。那一夜,并没有发生任何故事。

那是第一次有人看出来她不喜欢草莓,甚至是恨透了。她想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能看出来。

后来她知道了,到了他那个年纪,很多东西一眼就能看出来。

(四)

三个月前,随她来到这个大城市的B先生他用近六年时间做到了大区经理,那一夜,他很兴奋,她很痛,她从他的眼神中只读到了侵略和征服,别的没有了。

从三年前开始,他加班逐渐多起来之后,他俩再也没有了0.01毫米的距离,他说,都在一起七年了老夫老妻了,有了孩子就结婚。

她很想选择相信。

他们在一起用了七年的草莓香味的,三年前,他第一次晚上说要加班的前一天,她收拾屋子,她找到了香草味的,开封过,她当做什么都不知道,丢到了垃圾桶,和以前一样。

他升职后的第二天她也有加班,彻夜未归。三年来,她晚上加班的时候并不算多。

清晨,在京基100她沐浴着阳光,C先生他看着她的身体,目光很慈爱。

(五)

三天前,她辞职了。

在同事们的惋惜、嫉妒各色目光中,她离开了。C先生没让她主动离职,给了她3N的补偿,和一张银行卡,密码是她的生日。

一起三年,她没有花他一分钱。

办公室滴答的钟声记录着最后的散场。

“你都看了半个小时了,就一份离职报告,至于么?”她说。

看着C先生他的脸,三年来,她从未像今天这样看得这么认真。他年纪挺大的,都可以做她父亲了,虽然她早就不记得她父亲长什么样子了。

“为什么要走?”他问。

“等累了。”

“再等等我好不好,等我做通了我女儿的工作我们就结婚。”

C先生他早就离婚了,他女儿比她小三岁。那天她偶然看到了他女儿的相片,和她六七分相似,她有点嫉妒。

“不等了,我走了,要离开这个城市了。”

(六)

“我怀孕了,我们结婚吧。”她语气平淡,看着B先生,眼前这个她认识了十年的他,有些陌生。时间让一个人变得跟以前不一样,很正常。

“再等等好不好。”

人生没有几个四年再去重新认识一个人,她也知道,他也说过,他还说过,怀孕了就结婚,反正在一起都十年了。

但是,他用了六年时间去重新认识了另一个人,新的六年,而不是他们的十年。她假装自己不知道。

当年,她不想让自己等,她选择离开,大学毕业后,她从北方南下,B先生他不放弃,她顺从了。她一向很顺从,很能忍受。

“孩子三个月了,我二十八了,我们分手吧。”当年也是她提出的分手,六年后,还是她先提出分手。

她看着他的眼,他眼神如释重负。

“若是分手,我不想留这孩子。”B先生他目光澄澈,望着她。二十八岁的大区经理,估计会有很多人喜欢他的眼。

“十万。”她知道他会觉得她的要求高了,她清楚地知道他是怎样一个人,而他不懂她。

“可以。”他觉得她的要求高了,但是他接受了,觉得好聚好散。

十年,她并没有花他一分钱。三年HR总监的她,清楚记得这个城市最低基本工资2130块每月。

三个月前的那段时间她有点忙,忙到有几天忘记了吃妈富隆。

(七)

“喂,妈,一会飞机就起飞了,下午我就回来了……

“嗯,知道,我会注意安全的……

“知道了,你认为人好就行,这事儿你都说过几遍了,回去我就去见见……

知道,遇到合适的,合适我就结婚……

挂了啊。”

飞机一路向北,当年她一路向南。

十三年前,初三,那年她十五岁,那是她第一次见到草莓,她惊奇于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奇妙的事物。

她成绩很好,很小就立志要考最好的大学,她读过很多书,知道诸多植物的名字,知道世界上的很多风景,她可以从书本上知道悉尼歌剧院的历史,明白那贝壳一样的美丽,她却没可能轻嗅微咸的海风,她很小就知道,她考入大学的十八岁,才会是她第一次远离家乡。

15岁那年,她很轻柔地拈着草莓,微笑着品尝着,她猜想夏娃当年吃的那个苹果也是这种味道。

她的第一个,A先生仅仅是相处了三个月,就离开她了,他让她第一次知道了草莓的味道,当然,也有别的味道。

从那时候开始,她恨透了草莓,没有几个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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