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2起非洲猪瘟!目前情况如何?
在新冠疫情还在严防阶段,农业生产中的疫情防控也不容有失,非洲猪瘟的蔓延也会对农业生产造成巨大打击。近日甘肃、陕西现非洲猪瘟,目前情况如何?
再现2起非洲猪瘟
4月12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起非洲猪瘟疫情报告。
甘肃省排查出1起疫情,经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酒泉市瓜州县柳园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例行检疫检查时,在2车从外省运往甘肃省民勤县的仔猪和种猪中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该批生猪共320头,死亡3头。
陕西省发生1起疫情,经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榆林市府谷县老高川镇个别散养户在外购仔猪并混群饲养后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共存栏生猪49头,死亡39头。
控制住了吗?
上述疫情确诊后,农业农村部立即派出督导组赴甘肃省和陕西省开展疫情处置督导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当地已按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目前疫情已规范处置完毕,疫情调查和追溯工作正在进行中。甘肃省已派出12个工作组对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开展非洲猪瘟防控专项督查,陕西省也派出3个督导指导组分片对关中、陕北、陕南地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督导。
发现疫情如何处理?
1.疫情报告与确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生猪、野猪异常死亡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疫情发生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组织扑杀疫点内的所有生猪。
对所有病死猪、被扑杀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排泄物、餐厨废弃物、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饲料和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环境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采取灭鼠、灭蝇、灭蚊等措施。出入人员、运载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要按规定进行消毒。禁止易感动物出入和相关产品调出。
疫点为生猪屠宰场点的,停止生猪屠宰等生产经营活动。
3.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疫情发生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程序和要求,组织设立警示标志,设置临时检查消毒站,对出入的相关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禁止易感动物出入和相关产品调出,关闭生猪交易场所并进行彻底消毒。对疫区内未采取扑杀措施的养殖场(户)和相关猪舍,要严格隔离观察、强化应急监测、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开展抽样检测,经病原学检测为阴性的,存栏生猪可继续饲养或经指定路线就近屠宰。
疫区内的生猪屠宰企业,应暂停生猪屠宰活动,在官方兽医监督指导下采集血液、组织和环境样品送检,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经疫情发生所在县的上一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通过后,可恢复生产。
封锁期内,疫区再次发现疫情或检出病原学阳性的,应参照疫点内的处置措施进行处置。经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认为无疫情扩散风险的,可不再扩大疫区范围。
对疫点、疫区内扑杀的生猪,原则上应当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确需运出疫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须在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监管下,使用密封装载工具(车辆)运出,严防遗撒渗漏;启运前和卸载后,应当对装载工具(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来源:农视网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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