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卖4厘米枪形钥匙扣遭判刑,律师:请用这把枪执行枪决
“如果我的当事人需要因为这把枪被执行枪决,请审判长用这把枪去执行!”这是轰动一时的钥匙扣案件中当事人律师的一句辩护词。
当事人李某因为在网上售卖长度大约4厘米的枪型钥匙扣,遭到公安局逮捕,涉嫌非法买卖枪Z罪被刑事拘留。
看到这不禁让人感觉匪夷所思,不是售卖钥匙扣吗怎么就成了买卖枪Z了?难道这枚钥匙扣真的有很强的杀伤力?李某最终有没有被判刑呢?
发家致富的“钥匙扣”
主人公李某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和其他的男孩子一样,从小就对保家卫国的军人和他们手中的枪充满向往,比起学习更喜欢聚在一起讨论各种手枪型号。
在售卖钥匙扣之前,李某和妻子经营着一家淘宝网店,过着普通平常的日子。
2012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在国外的网商平台上发现了一枚钥匙扣,不仅外形是仿造手枪,还能填充火药上弹,甚至扣动扳机的响声都与手枪相似。李某觉得这种钥匙扣又新颖又有趣,非常喜欢,就下单购买了一枚。朋友看到他的钥匙扣也觉得很有意思,虽然只有4厘米大小,但是各方面构造都与真正的手枪无异,纷纷询问他是在哪买的。
李某一听,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喜欢,感觉好像有商机,可以卖一批试试。于是李某找到机械加工厂的朋友,让他看看能不能帮自己加工。朋友看了之后也觉得挺特别的,肯定能吸引人,就这样开始投入生产。第一批模型制作出来以后,李某立刻放到自己的网店里售卖,没想到短短几天销量惊人,李某很快小赚了一笔,成为了“站在风口的猪”。
随后李某加大生产,寻找分销商发展下线,想要开拓更大的市场。刘某在朋友圈看到了广告,懂行的他一看配图就知道是一把小型左轮手枪。刘某立刻联系李某进了一批货,同样大卖。之后刘某频繁从李某处进货且数量越来越多,飙升的销售额真的为李某打开了市场。生意越来越红火,2015年引起了厦门有关部门的注意,因为这种钥匙孔扣的外形实在是太过特殊了,工作人员进行了例行检查,但是并没有说明是否可以继续贩卖。
因此李某和刘某也没有当回事,继续发展“商业版图”。一直到2018年,刘某几乎垄断了鞍山的钥匙扣产业。这个时候,鞍山的一名手枪爱好者因购买该钥匙扣被警方逮捕,认为其涉嫌持枪。顺着购买链,很快警方也找到了了李某和刘某,并且跨省前去逮捕李某。
2018年的7月,李某像往常一样在家中午休,突然门被敲响,打开门一看竟是几个身穿制服的警察。李某不明所以,还没等他开口询问原因,人就被控制住了,一腔外地口音的警察说要带他去警局。坐在警车里的李某仍然是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到底犯了什么事能让警察上门抓他?
随后他就发现警车驶向了高速方向,才发觉事情的严重性,整个人顿时惊慌失措,急忙大喊:“为什么抓我?我犯了什么事?你们要带我去哪?”一个警察看他一脸茫然的样子,就告诉了他事情的原委:“你这可是贩卖枪Z的大罪,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跟我们回警局交代清楚。”李某彻底傻眼了,他不明白自己不就是卖了个钥匙扣吗,怎么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身陷囹圄的“钥匙扣”?
通过有关部门的调查,李某仿真的迷你枪型钥匙扣是可以通过装火药来发射的,同时经检测,证明该钥匙扣的动能达到了1.8。要知道,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是可以被鉴定为枪Z的标准,据此来看,李某等人确实违法了。第一次庭审的结果是李某、刘某等3人被判3-4年。
但是李某却觉得非常冤枉:“我们就是普通的小本生意,卖个钥匙扣,都是合理经营的,怎么就犯法了?就算那个钥匙扣可以填弹,但是我试过的,连鸡蛋壳都打不碎,我真的都试过了!”李某自始至终都认为那只是个钥匙扣,是个玩具而已。李某的律师也为其做无罪辩护,称如果李某因为这把枪被判枪决,那就用这把枪执行!律师认为该钥匙扣能不能被判定为枪Z,不能机械地按照枪口比动能进行判断,还是应该综合来看是否具有致伤的危害性,应该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适当的处理。
一时间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针对这件事的看法各有不同。部分网友认为就是个玩具,未免太过上纲上线。说到底主要功能还是一枚钥匙扣,因为一个钥匙扣就要有3-4年的牢狱之灾,也太不近人情了。况且这把迷你手枪根本没有那么强的杀伤力,连一个鸡蛋都打不碎又能造成什么危害呢?还不如一把刀一支弓箭的危害力大。还有部分网友则认为,法律既然有明文规定,那就应该遵循法律,不能因为没有造成危害就掉以轻心,违法者就该受到相应的惩罚。对于这些争论,我们只能说见仁见智吧。
总结
最终该案件的审判结果并没有对外公开,究竟结果如何我们也无从得知。
只是通过这件事,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意识到,法律必定是公正而严明的。法律的底线不容践踏,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想钻空子的人,也绝不会冤枉任何无辜的人。法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通过一步步试错出来的,我国严禁枪Z也是为了我们广大国民的人生安全考虑。一旦别有用心的人拿到了冰冷无情的违禁武器,后果必定不堪设想,将会危害整个社会的安全。因此被法律保护的我们,必须要先做到遵守法律,敬畏法律,不能抱侥幸心理,不要钻法律的空子,否则将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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