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陈铃铃:vivo还是vivi?傻傻分不清?

 

陈铃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二级法官。知识产权审判经验丰富,曾荣获国家查处侵权盗版案件个人二等奖、第九届“深圳版权金奖”版权保护金奖、两次个人三等功;2020年,参与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调研》课题荣获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02

案情简介

本案原告为国内著名手机生产厂商vivo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某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某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商标侵权。

据了解,某通公司在其生产的手机产品上使用“vivi”作为商标,并将“vivi”作为手机品名,注册了域名为“vivi-china.com”的网站并宣传使用了“vivi”作为商标及品名的手机产品,同时在某宝网通过数十家店铺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和销售;某讯公司在某宝网上注册名为“某讯科技”的店铺,通过该店铺销售多款被告某通公司生产的使用了“vivi”作为商标以及品名的手机产品,并且销售数额巨大。

03

法官问答

主持人

vivo这个品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受到法律保护?

维沃公司作为vivo品牌的持有人早在2009年就申请注册了“vivo”商标,并指定使用在第9类的商品或服务上。而后,在2011年申请第9773708号“vivo”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上,有效期至2022年9月20日,该商标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陈铃铃

主持人

既然这个是驰名商标,那公司有没有做一些动作去防范他人冒牌呢?

有的,出于防范意识,为了防止他人“傍名牌、搭便车”,维沃公司还申请注册了“VJVO”“VIVQ”“VIUO” “VIVA”等一系列防御商标。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比如老干妈这个牌子,就注册了老干爹、老干爸、老干娘等一堆商标,这些商标起到护城河的作用。

陈铃铃

主持人

那这个vivi是哪方面涉嫌侵权?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三个,第一个是被告某通公司生产、销售、宣传vivi手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二个是被告某通公司使用域名“vivi-china.com”,是否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三个是被告某讯公司销售的涉案手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否具有合法来源。

陈铃铃

主持人

针对这些争议焦点,该如何判断?

针对第一点,法院认为,被告某通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手机上使用与原告第9773708号(图1)注册商标近似的“vivi”标识(图2),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陈铃铃

主持人

被告把vivi用在其公司域名网址里,是不是也侵权了?

被告某通公司在其官网域名中使用的“vivi”字母为普通的英文字体,与原告第9773708号(图1)注册商标的字母不完全相同,而与其自有的第23108311号(图3)注册商标字母相同,系对其自有商标的合理使用。原告主张被告某通公司使用域名“vivi-china.com”侵权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陈铃铃

主持人

另外一个被告某讯公司,只是销售了印有vivi标志的手机,是不是也侵权了?

被告某讯公司销售的两款vivi手机,使用了图2及图4标识,上述标识与原告第9773708号(图1)注册商标近似,属于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告某讯公司未经原告许可,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亦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陈铃铃

主持人

最终的案件结果如何?

法院认为某通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vivi”标识,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其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适用惩罚性赔偿机制,对侵权人按照获利金额的三倍确定赔偿数额。要求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vivi”标识的产品,并去除库存侵权产品上的侵权标识。并要求被告某通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3.5万元及诉讼费用等合理开支10万元,而某讯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及诉讼费用等合理开支2.6万元。

陈铃铃

主持人

这个案件有什么启示意义?

综合来看,此前对于他人的山寨行为,vivo官方只是没有重视,结果却导致了山寨品牌“vivi”越发猖狂,以超低的价格开始瓜分市场,山寨手机大打折扣的功能配置,更是严重影响到了vivo品牌在市场中的名誉和口碑。此次vivo公开打假vivi的案件,相信也能给其他那些山寨商家起到警醒作用。在市场竞争中,若没有真材实料的硬实力,只是一味披着别人品牌包装、靠蹭他人品牌热度谋取的钱财,终究好景不长,更是要为自己的“小聪明”付出翻倍代价。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每天跟着我们读更多的书]


互推传媒文章转载自第三方或本站原创生产,如需转载,请联系版权方授权,如有内容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fwlcm.com/info/1273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