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晚报丨洗车时更换非原厂零件致车辆漏水,养车坊赔了近万元
2017年3月,赵女士在湖城某养车坊办了张会员卡,一直在这里洗车保养。2019年9月,赵女士像往常一样到该养车坊保养汽车,保养结束后,赵女士在取车时却发现车子的后备箱处出现了一个小洞。
赵女士赶紧去找工作人员,但是经过一番寻找,工作人员并没有在清洗现场找到汽车小洞处的原厂卡扣(原厂卡扣中间无孔洞)。于是,养车坊临时救急,提出可以帮助赵女士免费更换一个非原厂卡扣(卡扣中间有孔洞)。无奈之下,赵女士没有多想也就同意了,最后卡扣安装好便驾车离开。
之后,赵女士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不断出现问题,虽然她咨询了很多车辆维修单位,但也始终没能解决车辆故障问题。
2020年1月,赵女士将车辆送到4S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因为更换了非原厂卡扣,卡扣存在漏水现象,导致水漏入车辆后备箱至蓄电瓶处,引发了大量导线等设备的损坏。于是赵女士决定立即更换成原厂卡扣,经过检测后再也没有发生过漏水的现象。此次维修共产生维修费13963元。
之后赵女士找到该养车坊,要求其承担车辆的维修费,但养车坊认为此事与之无关,不应承担这笔费用。经协商无果,赵女士只能起诉至吴兴区人民法院。
吴兴法院审理认为,赵女士作为消费者,在接受该养车坊的服务时享有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养车坊作为经营者,向赵女士提供服务时具有保障其合法权益,并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财产安全要求的义务。
该养车坊作为一家专业汽车服务公司,发现其提供的服务存在缺陷时,应当立即告知消费者,并采取警示、停止服务、无害化处理等措施。该养车坊未能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质量、性能、用途上与赵女士使用的原厂产品(卡扣)状况相符,且在安装非原装卡扣后没有对发生的问题提供后续的延伸服务(更换原厂卡扣)来解决。
因此,该养车坊对此次服务的瑕疵(更换非原厂卡扣)引发赵女士对该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检测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赵女士作为受损车辆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熟知自己车辆的性能和结构,有权拒绝选择对车辆保养和使用不利的服务。但赵女士在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养车坊是在征得其同意的前提下免费更换了非原厂卡扣,事后也得到了其认可。
再后来,赵女士一方面没有积极向养车坊主张更换原厂卡扣,另一方面也没有自行去积极应对因临时救急而安装非原厂卡扣的后续解决措施,导致车辆受损的后果发生。因赵女士自身存在的上述因素也有一定的过错,所以故其对自己车辆造成的损失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后,吴兴法院一审酌定确定养车坊对损害结果承担70%的责任,判决其赔偿赵女士车辆维修费人民币9774元。养车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来源:湖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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