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监局第三分局完成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环节专项检查
为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生产管理,切实保障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质量安全,北京市药监局第三分局根据国家药监局及北京市药监局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内企业实际情况,圆满完成了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环节专项监督检查任务。此次专项检查共计检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注册人和生产企业7家次,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6人次,抽检33件软性亲水接触镜并及时进行送检,检查覆盖率100%,在库产品抽样覆盖率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督促企业整改完毕。
专项检查中
第三分局秉持“三个坚持”原则开展工作
一是坚持提高政治站位
第三分局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责任的同时,要求企业负责人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时刻保持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
二是坚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第三分局采取责任约谈、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模式稳步推进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保证责任约谈有效果、企业自查有成果、监督检查有结果。
三是坚持事前引导、事中监管、事后总结的工作模式
检查人员通过前期对辖区3家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注册人和生产企业进行责任约谈,树立企业责任意识,引导企业深入开展自查;中期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跟踪整改情况;最后形成工作总结,梳理监管措施和经验,提升监督检查能力。
第三分局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不断积累经验,创新监管思路,进一步督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和质量管理,切实保障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安全。
供稿|北京市药监局第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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