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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政策利好,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首批试点公布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利用1到2年时间,探索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社会保险制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首批试点包括河北承德、吉林长春、上海、江苏南通、江苏苏州等15个城市。

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22200万人,占总人口的16.1%,其中失能和半失能人数超过4000万。而此次15个试点的城市覆盖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3400万,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2%。从试点地区老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看,上海(34.76%)、南通(27.1%)、苏州(24.8%)、宁波(22.4%)、成都(21.17%)、青岛(20%)、重庆(19.4%)、石河子(17.6%)、长春(17.34%)等9个城市老龄化程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经济发展水平看,此次试点的城市以经济基础较好的城市为主,其中苏州(21883.63美元)、上海(16553.21美元)、青岛(16459.93美元)、宁波(16452.86美元)、南通(13524.5美元)、成都(11924.89美元)、长春(11654.94美元)、石河子(10885.08美元)、广州(10837.94美元)等9市的上一年度人均GDP均超过10000美元,重庆(8401.84美元)、荆门(7696.86美元)、承德(6184.22美元)3市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安庆(4817.84美元)、齐齐哈尔(3801.32)和上饶(3681.79美元)3市较低但仍超过3000美元。可以看出,试点不仅考虑了东中西部不同省市的空间格局,也侧重于经济基础雄厚的地区,以确保为试点提供较为充分的资金支撑。

从参保范围看,试点阶段原则上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各市也可根据自身情况探索完善。我国已进行探索的几个地区中,山东青岛、江苏南通两地均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部分人群,近日北京海淀区试点的失能护理险则覆盖到年满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及在海淀行政区域内各类合法社会组织工作的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这三地的覆盖面皆大于人社部指导标准。

从筹资渠道上看,试点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借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平台,鼓励通过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划转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资金,逐步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长期护理保险多渠道筹资机制,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的有益补充。

从待遇水平上看,试点阶段该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问题。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的不同享受差异化待遇保障政策,具体支付比例由各市确定,但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从目前已实施的地区看,江苏南通覆盖重度失能人员,山东青岛覆盖了失能和半失能两类人员,而海淀区则覆盖了轻度、中度、重度三类人群。

综合而言,人社部的这一举措对于我国当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备重大的战略指导意义,尤其是更好地夯实了各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基础,也为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安排。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作为国内最早从事养老研究的大型公益组织之一,将结合中国养老产业联盟等行业平台,重点在老年人需求评估标准、养老护理服务质量提升和护理人才培养等领域加强研究,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国的深入开展提供可靠的研究力量。

1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典型模式对比(山东青岛江苏南通、北京海淀


山东青岛江苏南通北京海淀
实施区域城镇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
参保对象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市区范围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及在海淀行政区域内各类合法社会组织工作的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
资金来源医疗保险基金划转+财政补助个人缴纳+医保统筹基金筹集+政府补助个人+政府补贴+照护服务机构
享受对象符合条件的失能、半失能的参保人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老人(中度失能人员及失智老人适时纳入)65岁以上轻度、中度、重度失能参保人
可申请享受服务的类型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在有关医院接受医疗专护在定点养老服务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定点照护服务机构提供上门照护服务;特定情况入住定点医疗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居家照护服务、社区照护服务、机构照护服务以及亲情家庭互助服务、精神安慰、志愿者服务等其他照护服务
支付办法床日包干管理:每床日定额包干费用分为60元、170元、200元三种床日包干管理,床日费标准目前暂定为70元(可按医院、护理院、养老院分档)900元/月(轻度)、1400元/月(中度)、1900元/月的护理服务(重度)
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在定点护理机构、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的,基金支付96%;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基金支付90%在定点医疗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基金支付60%,同时可享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在定点养老服务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基金支付50%;接受定点机构提供上门照护服务的,基金分服务项目按标准按月限额支付,月度限额暂定为1200元长期护理互助保险基金支付

资料来源: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养老研究中心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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