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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勒比海盗喜欢的朗姆酒,背后是无数人的血泪和资本原始积累的罪恶

 

约翰尼·德普的关键词,当然应该有“朗姆酒”。他向亨特·S·汤普森(Hunter Stockton Thompson)致敬,那位厌倦美国媒体,跑去波多黎各躲清净的刚左(Gonzo)新闻主义旗手,遗愿是把自己的骨灰放入炮膛,一炮轰掉,他的小说,名叫《朗姆酒日记》。

而德普饰演的加勒比海盗总是在饮饱了朗姆酒之后,被受了他情伤的女人们掌掴。他的大副,也总是拎着一瓶朗姆酒,就连已经做了戴维斯船上船工的比尔来找杰克时,手上也还是一瓶朗姆酒。

朗姆酒和海盗在加勒比地区扎下根来,需要时间。

1492年,哥伦布在西班牙女王伊莎贝拉一世的赞助下,向西寻找新印度航线,此行并没有找到印度胡椒,却意外地收获了印加黄金。这一发现很快引来了葡萄牙人的注意,1493年,西班牙和葡萄牙签订了托尔德西里亚斯条约,由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充当中间人,强行将世界一分为二,1494年6月7日,再次签约,将分界线向西移动270里格,1529年签订萨拉戈萨条约,划定太平洋上与托德西利亚斯条约线相对的分界线,世界彻底分为两半。

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一船一船地从南美洲运走黄金,又一船一船运来了疾病、淘金客、奴隶、植物。其中就包括甘蔗。1493年,哥伦布将甘蔗带入美洲各地。甘蔗的生长,对雨量和温度要求很高,又很消耗土壤的肥力,对于渴望砂糖的欧洲人来说,本土的土地和气候无法满足需求,他们打算在加勒比地区碰碰运气。西班牙人在古巴找到了合适的气候和土壤,1547年,他们终于看到甘蔗在加勒比地区的土地上疯长,并且每年可以收获数次,他们对上帝的信仰更加坚定了。而葡萄牙人则在巴西那“圣十字架”保佑的土地上操办着同样的事。他们都对伊斯兰教徒带着蔗糖入侵地中海地区的往事记忆犹新。

很快,英国人也来了,擅长“圈地运动”的英国人非常重视土地的价值,有人斯有土,有土斯有财,于是他们建立了种植园(plantation)。种植园既是农场也是工场,负责种植和制糖的最初都是当地人,他们承受着巨大的劳动强度,在榨糖的巨大滚轮上奋力动作着,像一个又一个缩小版的西绪弗斯。但在种植园数量和规模急剧扩张的情况下,因为疾病和过度疲劳,当地人已经不够用了,奴隶贸易因此兴起。

有需求就有铤而走险的资本家,丹麦、法国、荷兰人,开着载满奴隶的海船乘风破浪,出现在了加勒比海的地平线上。作为17世纪世界贸易的中心,荷兰的海上马车夫们在蔗糖和奴隶贸易的推广上都不遗余力,在他们的帮助下,甘蔗很快被移栽在英属和法属的加勒比海诸岛上,其中英属巴巴多斯(barbados)和法属马提尼克(martinique)堪称典型,还记得星爷手中那杯马蒂尼吗。甘蔗涌入哪里,哪里就出现种植园,哪里就出现非洲奴隶,借着甘蔗,连加勒比海的荒岛都持续产出着金币,这个过程被称为砂糖革命。

在这场革命中,奴隶和当地人都经受了惨痛的苦难,他们的劳作昼夜不休,各项权利统统没有保障,奴隶主压榨他们,他们压榨甘蔗,周而复始,至死方休,唯一的安慰是甘蔗汁提纯后剩余的糖蜜(molasses),留给他们用来制作饮料,这是他们生活中仅有的甜蜜,后来他们学会了发酵,这就是最初的朗姆酒。

朗姆酒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有很多种说法。其中较为可信的一种来自英国语言学家萨缪尔·莫尔伍德(Samuel Morewood),他认为朗姆(rum)这个词来自英国俚语,意思是“最好的”,就像“having a rum time”这句俗语中的用法一样。他写道:“举个例子,这种提纯自糖蜜的酒,无法判别其品质与威士忌、白兰地、亚力酒相比如何,它就可以被叫作朗姆,以彰显其优秀的品质。”

而可以肯定的是,朗姆酒这个词至晚出现在17世纪中期。1654年,康涅狄格州法院判决没收一切“巴巴多斯酒,通常被称为朗姆酒、驱魔酒或类似名称的那些”。1657年,马萨诸塞州法院判决销售烈酒非法,而烈酒包括“朗姆酒、强水、葡萄酒、白兰地等等”。巴巴多斯和英国语言学家的考证似乎都表明,朗姆酒有很强的英国血统。

海盗的诞生要略晚一些。被西班牙人的巨额财富吸引来的流浪汉、越狱犯、淘金客和其他什么人,在西班牙人运出第一船印加黄金之后的一个世纪中,从欧洲各地赶来加勒比,却发现因为甘蔗种植园带来的砂糖革命对经济结构的破坏,他们并不能找到任何酬劳丰厚的工作,而黄金,他们一块也没有看到。西班牙人在伊斯帕尼奥拉岛(意为西班牙人的岛)的东面建立了城市,也就是后来的圣多米尼加港,这些外来者只好聚集在岛的西面,这里满布荒芜的种植园,因为当地土著绝迹,西班牙地主和殖民者们不得已放弃了无人耕种的土地。他们被称为“烤肉者”(Buccanier或buccaneer)。

烤肉者这个词来自boucan或bukan,是指阿拉瓦克印第安人(Arawak Indians)烧烤肉、禽、鱼的一种烤架,或是腌晒肉食的地方,很显然,这些定居岛屿的外来者最开始做的事,是掠夺印第安人的财富,连皮革和肉干都不放过,等印第安人消失之后,他们只好自己动手,靠向过往船只兜售动物制品为生,而这些人最初都来自法国。

想必是因为看不惯先行者西班牙人赚得盆满钵满,而自己只能靠一张一张剥除臭烘烘的野牛皮来赚点口粮,烤肉者对西班牙人恨之入骨。同样对西班牙人恨之入骨的仆役、难民、流放水手也逐渐加入了烤肉者的队伍。一开始,他们只是以六到八个人为一组,日常靠打猎为生,偶尔犯点小坏的流民,是西班牙人将他们彻底赶到了海上。

17世纪早期,西班牙人将他们赶出了伊斯帕尼奥拉岛,17世纪30年代,西班牙人对内岛进行来回的扫荡,希望杀光野猪、牛,以断绝烤肉者的生计。结果恰好是使他们做了海盗,而他们的头号目标就是西班牙商船。有些烤肉者移居到附近的托尔图加,而17世纪中叶时,其他烤肉者又重新回到牙买加的皇家港(Port Royal)。

牙买加原本是西班牙的地盘,1518年由西班牙人首先建立城市和港口,但在17世纪中期被英国攻占,并建立实际统治。海盗们应该感到幸运,他们遇到的是鼓励私掠的英国人,同时也很痛恨西班牙人,而且该地的英国总督爱德华·杜雷(Edward D'Oley)好得没话说,他不仅非常欢迎海盗在皇家港寄居,而且发行了大量的私掠许可证,鼓励这些暴徒在新大陆分一杯羹,只要尽量在这里消费和缴税就可以了,因此以皇家港为据点,诞生了第一批加勒比海盗,这样的海盗大约有500到600名。

这些酒鬼们离不开酒,就像他们离不开金币和女人。但最初他们心目中最好的酒,仍然是法国葡萄酒,这当然和他们中最核心的那个群体来自法国有关系。但很快,法国禁止向加勒比海地区出口葡萄酒,他们没得选,只好转向本地,而本地最好的,就是朗姆酒。有几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问题,它们来自亚历山大·埃斯科莫林(Alexandre Exquemelin)那部详细描写了17世纪加勒比海盗活动的名著《美洲的烤肉者》(The Buccaneers of America,1678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荷兰语原名De Americaensche Zee-Roovers)。在臭名昭著的亨利·摩根攻打巴拿马的行动中,他担任随船医生。

在亚历山大·埃斯科莫林笔下,有一位荷兰海盗名叫罗切·巴西利亚诺(Roche Brasiliano),这位仁兄最初跟随罗罗奈斯,后出没于牙买加外海上。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他喝醉后,会“像疯子一样满城乱跑。第一个被他遇到的人会被他砍掉胳膊或腿,没有人敢于上前阻止,因为他活像发颠狂症。”

不仅如此,“他会买整整一大桶酒,然后把它放在街上,强迫每一个路过的人和他一起喝;并且威胁他们如果不照做就要挨枪子。”他还会买一大桶啤酒,用于泼洒路上的行人,不论男女老少,都会遭受酒雨的洗礼。喝的酒是朗姆酒,而泼洒的酒是啤酒,像巴西利亚诺这样没有理智的人,也不会拿朗姆酒撒着玩。因为加勒比海地区的种植园经济,此地的粮食生产一度停滞,啤酒的质量可想而知。

另一位常驻牙买加的海盗威廉·丹皮尔(William dampier)——另一位留下回忆录的海盗,在发现伦敦和牙买加当局和西班牙人达成协议,将矛头对准海盗后,决定作出一些改变,但“因为他们在此之前已挥霍掉了一切曾经拥有的东西”,所以他和他的手下不得不从头做起,他们的选择是去坎佩切湾伐木。这里的苏芳木可以用来提取另一样世界性贸易商品——靛蓝,所以很受欢迎。这些坎佩切的伐木人以豪饮出名,每一次祝酒他们都要用开枪的方式进行,而他们之所以这么能喝,有一部分原因是出售木材的报酬就是朗姆酒或砂糖。

海盗们是如此需要朗姆酒,它能喝,能当做硬通货,还能治病、消毒,它还来自富含维生素C的甘蔗,多少可以缓解海盗们营养不良的身体状况,所以海盗和朗姆酒绑在了一起。当然,海盗们也同样需要奴隶,在加勒比海捞钱的地主老爷、官僚资本家也都需要奴隶,但海盗们跟他们不一样。对别人来说,奴隶是生产力,是工具,而对海盗来说,奴隶是金币,是换取更多朗姆酒的砝码,是泄愤的途径,是退休金,他们很少想到,他们拿一名奴隶换得的朗姆酒,很可能是这名奴隶的祖父,或者父亲生产的。

海盗们渴求奴隶。前文中提到的那个豪饮的伐木人威廉·丹皮尔,他东山再起的方式是劫掠了一艘船。1683年8月,丹皮尔和华夫、爱德华·戴维斯、威廉·考利等人坐复仇号(revenge)从弗吉尼亚出发前往南海,复仇者号的船长是约翰·库克,此前跟着考克森。他们先把船开到佛得角群岛,希望抢一艘更好的船,结果是抢了一艘荷兰的奴隶船,但船太小,只有8门炮。他们继续沿非洲海岸经过塞拉利昂,在这里抢了另一艘奴隶船,丹麦的,36门炮,这艘船成为海盗的旗舰,并被改名为单身汉的快乐(bachelors' delight),因为这艘船上有60名女奴隶。

奴隶的所有权几经易手,换成一块又一块金币,承受巨大的苦难到达加勒比,还要为这些加勒比的玩家们生产朗姆酒。欧洲人携带礼品,通常是玻璃制品、枪支和陶瓷,用它们在西非问国王们交换奴隶,再将奴隶运往加勒比海地区,在那里等待一段时间,就可以满载朗姆酒和砂糖返程了,总耗时两个月。他们在海上最大的敌人和他们一样来自欧洲,他们互相争夺,一方视另一方为非法,奴隶们沉默着,他们曾经的国王只在乎权势和荣耀,却错失了进入现代经济体系的最后一张入场券,而奴隶们只能沉默。

奴隶们被物化成了货币。早些时候,1670年,英国和西班牙签署了《马德里条约》,西班牙承认英国在牙买加的领地权,英国人则必须取缔海盗,于是英国任命亨利·摩根为牙买加副总督,由他来肃清皇家港的海盗,有不少海盗因此跑去了巴拿马。摩根于是策划攻打巴拿马。他召集有意参加的队友们在托尔加开会。埃斯科莫林也在,他详细记录了协商的全过程,其中包括一份伤残补偿协议:一条腿,600比司多金币(Pistol),或6名奴隶,一只眼睛,100西班牙币,或1名奴隶,失去双手,1800西班牙币,或18名奴隶,失去双腿,1500西班牙币,或15名奴隶。

一名奴隶售价一百比司多,是因为他在一生中,可以榨取数以万计甘蔗,并用它们生产总价远超过一百比司多的朗姆酒。海盗们需要奴隶,不只是为了那一百枚比司多,而是相信自己可以摇身一变,像他们惯常见到的体面人那样,开种植园,在殖民主义风格住宅的走廊上看着黑人少女走来走去。他们都没有想过,要松开那道枷锁,尽管正是那道枷锁,害得他们不能做体面的生意——加勒比海没有体面的生意,他们也无法绕过国与国的冲突,躲不开追杀、围剿,正是因为奴隶们如同行走的金币。他们都没有想过,放下朗姆酒,松开那枷锁,大家一起得自由。

1697年9月,西班牙、英国、荷兰签署了里斯维克(ryswick)条约,三国共同追剿和镇压加勒比海盗。这以后,活下来的海盗成为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的合法参展者,直到1713年乌德勒支(utrecht)条约签署。加勒比海盗的时代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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