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倡 议 书
广大交通参与者:
你们好!
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已发生的涉及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死亡交通事故中80%都未佩戴安全头盔。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高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从自身做起,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摒弃随意变更车道、接打电话等交通陋习;横穿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闯红灯,不饮酒驾驶,不逆行行驶,不乱停放车辆,自觉践行车让人、人守规,坚持做到“礼让斑马线”。
二、争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时,要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并系好安全扣。戴头盔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最后一道屏障,戴与不戴造成的事故后果差异巨大。希望大家自觉养成戴头盔的习惯,提高自身安全防护能力。
三、争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家长朋友们要以身作则,在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接送学生时,主动佩戴好头盔,做好孩子的榜样。人人要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进行劝导教育,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四、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网格等单位,外卖、快递、运输、企业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身体力行,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安全连着你我他,道路畅通靠大家。细节关乎安全,人生没有返程!珍爱生命,平安出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高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18日
请广大骑乘者务必做到
一人一盔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1、选择头盔时要选择适合自己头型大小相当的头盔,太大太小都不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2、佩戴头盔时一定要系上系带。如果不系带,或者系得太松,一旦受到碰撞,头盔便会轻易地弹飞出去,也就起不到保护作用了。
3、请购买合格头盔,勿使用安全帽等代替。否则不仅起不到保护作用,在发生事故时还会造成进一步损害。
4、头盔发生过较大撞击事故后应停止使用。
撰稿:张 莉
编辑:张 莉
编审:李生光
终审:雷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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