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电动车危险又违法
“给电动三轮车加装雨篷、提高行驶速度、改装配套设备……这些改装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及非法性你们了解吗?”日前,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交警部门在辖区重点路段对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该区检察院检察官协同交警开展现场普法。
今年1月,天宁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王某为出行方便,给电动三轮车加装了雨篷。案发当天,王某超车时,雨篷与同向行驶的自行车碰擦,导致骑自行车的被害人摔倒受伤,因伤势过重不幸成为植物人。今年2月,王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移送天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根本不晓得开电动三轮车需要有驾照,也没想到加装雨篷会带来这么大的安全隐患。”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王某说。
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有王某这样想法的市民并非个例。针对辖区电动三轮车存在的安全问题,该院依托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调取了全区涉电动三轮车违法违规大数据:2021年,交警查处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2000余起,其中无证或无照驾驶超过半数;涉电动三轮车事故近3000起,其中涉改装电动三轮车的事故近百起。此外,检察官还实地走访案发地附近的6家电动车行,发现6家车行均提供改装服务,每家车行月均完成改装数十次。
为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引导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合法合规安全驾驶,今年4月,天宁区检察院依法向区交警大队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从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执法、整合社会力量联动共治、加强文明动员长效治理三方面,对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问题加强溯源治理。
天宁区交警大队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经研究出台《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优化道路交通秩序,落实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开展文明交通普法。
转自:检察日报
作者:卢志坚、万思敏、万黎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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