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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安全讲你知(3)| 餐饮服务经营者如何选购一次性餐(饮)具

 

一次性餐(饮)具属食品相关产品,是指预期用餐或类似用途的一次性器具,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餐盒、盘、碟、刀、叉、勺、筷、碗、杯、罐、壶等。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是树脂或其他热塑性材料通过热塑成型加工得到的一次性餐(饮)具。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材质较多,比较常见的有聚丙烯(PP)、聚乙烯(PE)、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苯乙烯(PS)等。国家鼓励和引导使用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一、选购指南

选购和使用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时,除了关注品牌、价格、外形等因素外,也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❶观包装。选购时,应选择包装完好的产品,注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要看清外包装上是否有QS标志、生产许可证号、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关键信息,避免购买“三无产品”。

❷查标识。消费者选购时,应注意查看标识上需注明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材质、执行标准等;“食品接触用”等类似用语或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志;使用温度、使用注意事项(例如能否微波加热)等说明。

❸看外观。要选购表面平整光滑、质地均匀、色泽正常的塑料一次性餐饮具,观察产品有无缺陷(如划痕、穿孔、折皱),尽量选择没有装饰图案的无色产品。

❹闻气味。可先闻一闻产品有没有异嗅、异味,异嗅可能是有害物质挥发的感官表现,可能会与食品串味,影响食品安全。

❺摸手感。选购时可捏一捏产品是否过于柔软或轻薄,尽量不要选择捏起来太软的产品。塑料强度不够的产品在盛装食物或用手握紧时易变形,容易发生塌陷或严重变形导致高热食物溢出烫伤消费者。

二、使用常识

❶不要重复使用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也不要将食物长期置于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中。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长时间或多次与食物接触,可能造成餐(饮)具变形破损或塑料中的风险物质迁移到食物中。

❷使用过程中应按照产品标识的使用温度、使用注意事项等信息合理使用产品。超出使用条件可能产生较高的食品安全风险。

❸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应存放于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避免环境温度过高。存放不规范,容易造成微生物污染。

三、有关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❶从生产者采购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从食品销售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等。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的,应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

❷使用一次性食品容器、餐(饮)具的,应选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制成的容器、餐(饮)具,宜采用可降解材料制成的容器、餐(饮)具。

❸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背景资料

1. 有关法律规定

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四)项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❷《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

第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或者相关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用于生产经营。

第三十条第一款 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外配送食品的,应当使用专用、封闭、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要求的箱(包),并定期清洁、消毒;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饮具、容器和包装材料。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或者相关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采购和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 对外配送食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❸《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的,所提供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清洁。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的食品配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六十九条 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有关塑料餐饮具材质的知识

每种塑料制品的底端都有一个带箭头的三角形标,是“再生”标志。里面有阿拉伯数字1-7,代表着这种塑料材质的不同性能和不同用途,如同塑料制品材质的身份证明。

数字“1”代表该塑料的材质为PET,即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常见矿泉水瓶,碳酸饮料瓶等,耐热至70℃,易变形,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溶出;使用10个月后,可能释放出致癌物DEHP;不能放在汽车内晒太阳,不能装酒、油等物质。这种标识的瓶子使用后不能再继续装水,请丢在可回收垃圾箱里,让它被回收利用。

数字“2” 代表该塑料的材质为HDPE,常见为清洁用品、淋浴产品的包装瓶,不用于食品包装。

数字“3” 代表该塑料的材质为PVC。这种材质高温时容易有有害物质产生,甚至连制造的过程中它都会释放,有毒物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可能引起乳癌、新生儿先天缺陷等疾病。这种材料的容器已经很少用于包装食品。如果在使用,千万不要让它受热。用聚氯乙烯制成的保鲜膜透明性好,不易破裂,黏附性强,价格低,我们在超市、大卖场看到的盒上粘得很牢的薄膜就是它。根据其特性,它只适用于蔬菜、水果的冷藏保鲜,不宜放肉类、蛋糕等含有较多脂肪的食品,也不宜用作微波炉加热。

数字“4” 代表该塑料的材质为LDPE。一般制品为保鲜膜、塑料膜等,对水阻隔性能良好,所以纸做的牛奶盒、饮料盒等包装盒都用它作为内贴膜。耐热性不强,通常,合格的PE保鲜膜在遇温度超过110℃时会出现热熔现象,会留下一些人体无法分解的塑料制剂。并且,用保鲜膜包裹食物加热,食物中的油脂很容易将保鲜膜中的有害物质溶解出来。因此,食物入微波炉,先要取下包裹着的保鲜膜。

数字“5” 代表该塑料的材质为PP。耐高温,多见于微波炉餐盒。可在小心清洁后重复使用。需要特别注意,一些微波炉餐盒,盒体的确以5号PP制造,但盒盖却以1号PE制造,由于PE不能抵受高温,故不能与盒体一并放进微波炉。为保险起见,容器放入微波炉前,先把盖子取下。

数字“6” 代表该塑料的材质为PS。多见于碗装泡面盒、快餐盒。又耐热又抗寒,但不能放进微波炉中,以免因温度过高而释放出化学物。并且不能用于盛装强酸(如柳橙汁)、强碱性物质,因为会分解出对人体不好的聚苯乙烯,容易致癌。因此,您要尽量避免用快餐盒打包滚烫的食物。

数字“7” 代表聚碳酸酯(PC),它是用双酚A与碳酸二苯酯为原料合成,具有优良的冲击韧性和机械强度,且透明度很好,所以被誉为“透明金属”。常用于制造水壶、水杯、奶瓶等,可反复使用,但不能放入微波炉中加热。原料双酚A应该完全成为塑料结构成分,不应在使用中释放,但是实际上常做不到,会有小部分双酚A没有能完全转化到塑料中,遇热会被释放到食品中。双酚A是内分泌干扰物,对发育中的胎儿及小孩特别有害,可能会引起流产、先天性智力障碍及婴幼儿的智力发育迟钝。因此使用中应格外小心,包括聚碳酸酯制成的奶瓶,以免对婴儿的性发育造成危害。

3.延伸资料:密胺塑料餐饮具

广大居民及饮食店、单位食堂常用的餐具(非一次性),它是一种热固性塑料,常用于制造碗、碟、筷、勺等餐用具。它以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纤维素填料以及着色剂等辅助材料制成的。它的外观和手感如瓷器,耐酸又耐碱,表面硬度和抗冲击强度都比较高,使用寿命长,它可在120℃以下洗碗机中清洗、消毒。同样大小厚薄的餐具,密胺餐具要比瓷质餐具轻,但又不像瓷器那样容易破碎,所以,特别受到婴幼儿家长的欢迎。

由于密胺塑料分子结构的特殊性,它不适合在微波炉中使用,否则很易开裂。密胺餐具中的三聚氰胺,如果没有完全被聚合,也会有部分融出至食品中。市场上曾查获用尿醛树脂或酚醛树脂制成的“密胺餐具”,其外形与正宗的密胺餐具很类似,一般人不易鉴别,但含有很高的甲醛,特别是经加热,或存放“滚烫”的食物后更易析出,所以应该到正规商店购买正宗工厂生产的密胺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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