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捡到手机不归还,还盗刷失主微信钱包,结果……
捡到手机后你会怎么做?
联系失主?
交给警察?
放置不理?
还是打起“歪”主意?
近日
渠县公安破获一起盗窃案
嫌疑人张某(女,56岁,渠县人)
捡到他人手机后
竟用手机内零钱进行消费
贪财终惹祸上身!

近日,
渠县的周大爷乘坐出租车时
不慎将手机遗落在车上,
被随后上车的张某捡到。
由于周大爷没有设置锁屏密码,
张某打开手机发现
周大爷的微信账户上还有792.2元钱,
随即动起了“歪”心思。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
张某将捡来的手机
拿到超市购物花了100余元。
后将手机带回家
之后再次购物花掉600余元。
当周大爷补办手机号
登录微信后,
发现账户上的700余元不翼而飞,
随即拨打110寻求帮助。
渠南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查看了周大爷手机微信支付地的监控,按图索骥走访周边群众,将张某抓获。
据张某交代,目前手机微信支付,一般有两种支付手段,一种是扫商家码,一种是出示个人支付码,常规情况下扫描商家码支付需要支付密码,而出示个人支付码则不需要支付密码。张某就是利用出示个人支付码不需要密码这一漏洞,用周大爷的微信到超市进行盗刷消费,分两次将周大爷微信账户的余额刷空。
目前
张某已归还周大爷的手机和700余元,
并被警方处以拘留7天的处罚。

民警提醒:
网络支付要提升安全意识,请广大群众避免设置过于简单的支付密码,手机开启小额免密支付时应加强保管。丢失时要及时冻结账户和补办手机卡,关闭免密支付,防止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记者:丁畅;实习生:袁端
编辑:韩春艳
责编:龚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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