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捡到手机不归还,还盗刷失主微信钱包,结果……
捡到手机后你会怎么做? 联系失主? 交给警察? 放置不理? 还是打起“歪”主意? 近日 渠县公安破获一起盗窃案 嫌疑人张某(女,56岁,渠县人) 捡到他人手机后 竟用手机内零钱进行消费 贪财终惹祸上身! 近日, 渠县的周大爷乘坐出租车时 不慎将手机遗落在车上, 被随后上车的张某捡到。 张某打开手机发现 周大爷的微信账户上还有792.2元钱, 随即动起了“歪”心思。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 张某将捡来的手机 拿到超市购物花了100余元。 后将手机带回家 之后再次购物花掉600余元。 当周大爷补办手机号 登录微信后, 发现账户上的700余元不翼而飞, 随即拨打110寻求帮助。 渠南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查看了周大爷手机微信支付地的监控,按图索骥走访周边群众,将张某抓获。 据张某交代,目前手机微信支付,一般有两种支付手段,一种是扫商家码,一种是出示个人支付码,常规情况下扫描商家码支付需要支付密码,而出示个人支付码则不需要支付密码。张某就是利用出示个人支付码不需要密码这一漏洞,用周大爷的微信到超市进行盗刷消费,分两次将周大爷微信账户的余额刷空。 目前 张某已归还周大爷的手机和700余元, 并被警方处以拘留7天的处罚。 民警提醒: 网络支付要提升安全意识,请广大群众避免设置过于简单的支付密码,手机开启小额免密支付时应加强保管。丢失时要及时冻结账户和补办手机卡,关闭免密支付,防止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记者:丁畅;实习生:袁端 编辑:韩春艳 责编:龚俊 求分享 求在看
由于周大爷没有设置锁屏密码,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每天跟着我们读更多的书]
互推传媒文章转载自第三方或本站原创生产,如需转载,请联系版权方授权,如有内容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fwlcm.com/info/180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