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贪毁掉闺蜜情 “金首饰”变成“银手镯”
一时贪毁掉闺蜜情
“金首饰”变成“银手镯”
邓州警方快速侦破一起入室盗窃黄金首饰案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邓州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夏季治安形式特点,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问题,攻坚清除各类安全隐患。近日,刘集派出所快速反应,三小时成功侦破一起入室盗窃案,及时追回被盗黄金首饰,而嫌疑人竟是受害人最熟悉的“好闺蜜”。
9月23日13时许,刘集派出所接辖区群众王某报警称,自家卧室存放的金戒指、金耳环不见了,价值约4000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通过仔细勘查,发现王某家中门窗并未损坏,室内也没有破坏和明显翻动的痕迹,经分析研判可能是熟人作案,随即警方围绕王某的交往和活动轨迹开展调查。通过大量细致工作,逐步缩小调查范围,王某的同村“闺蜜”杨某进入了警方视线。通过调查发现,杨某在案发前一日早晨7时许曾出现在王某家附近,并趁王某驾驶拖拉机去地里收玉米之际溜进王某家中,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在掌握大量证据后,快速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至此,距离受害人报警仅3个小时。
据杨某交代,其平素经常到王某家里玩,二人无话不谈,所以知道王某藏放金首饰的位置,因一时贪财,就想着趁王某家中无人之际盗走金首饰据为己有。民警根据杨某的供述,在杨某家中靴子内查获了被盗的黄金首饰,为受害人王某追回了经济损失。在审讯时,杨某十分后悔的对办案民警说,“都是我的贪欲之心和侥幸心理作祟,我偷走了人家的首饰,也亲手毁掉了一段珍贵的友谊,失去了一个永远的朋友,太不值得了!”
受害人王某在得知嫌疑人杨某到案后,心里悲喜交加。喜的是自己的损失悉数追回,悲的是自己最信任的朋友会因为一时贪欲而去犯罪。考虑到二人之间的关系,民警积极从中调解,犯罪嫌疑人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作出了诚恳道歉,最终也得到了受害人王某的谅解。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邓州公安提醒: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管好财物,尽量不要将大量现金与贵重物品放在家中,切忌在人前显露财富,时刻保持防范意识,不要给“有心人”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财物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派出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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