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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科幻小说《我有超体U盘》从一块黑不拉几U盘中,找到永生方法

 

第一本:《我有超体U盘》 作者:黑暗狗熊

简介:

陈晨从一块黑不拉几的U盘中找到一个永生的方法。只要全人类的精神合为一体,就能量变引发质变,精神影响物质,从而改写物理常数,成就神祇!而成神的同时,全人类也从物质文明跃迁至量子文明,跨过时间长河,抵达永生彼岸。为了人类的未来,陈晨当仁不让,决定执行这个计划。

书评:

小说中的科幻元素非常新颖,故事情节紧凑,环环相扣,让人无法停止阅读。小说中的转折和发展都是非常精彩的,不仅仅是主角陈晨的成长和经历,还包括他与全人类的精神融合和跨越时间的历程。这些情节都让人感到震撼和感动,让读者深深地陷入了这个故事之中。

入坑指南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每个人都会生老病死,可是有谁知道,我们为什么会生老病死?”

  讲台上,年近古稀的教授徐徐讲述,声音通过音响回荡在宽敞的大教室内。

  “众所周知,生命的单位是细胞,我们在座的每一位,都是由一枚小小的受精卵细胞分裂出来的。”

  “一个变两个,两个变四个,四个变八个……”

  讲台下,陈晨拄着下巴,右手转着中性笔,百无聊赖的盯着投影幕布出神。

  “细胞也会衰老和凋亡,新分裂的细胞不断代替凋亡的细胞,这就是我们不断成长的秘密。”

  “然而,这种分裂并非无限。”

  “1965年,斯坦福大学海夫利克教授发现,人类细胞不可能自我复制超过57次,每个细胞在复制56次后就会死亡。”

  “就好像,在细胞里有一只计数器,由它来决定细胞什么时候会停止分裂,人什么时候会老去……”

  “理论上,人类细胞最多能分裂56次,通过细胞分裂周期计算,人的极限寿命应该在120岁左右,而这个理论,就称之为……”

  “啪嗒!”

  就在听得入迷的时候,陈晨突然手指一滑,将中性笔甩飞了出去,掉到了桌子底下。

  陈晨立即弯腰,伸手朝地面摸去。

  “嗯?”

  就在他的脑袋低伏至桌斗以下的时候,不经意间,一抹黑漆漆的光映入他的眼帘。

  不要问为什么光还会有黑色,在弯腰的一瞬间,陈晨的确看到了一抹黑色的光。

  他下意识望去。

  那是一根长条状的事物,通体漆黑,正卡在桌斗下方,被镶嵌在一个隐蔽的凹槽中。

  于是,陈晨在捡起笔后,再次伸长手臂,朝那个位置抠了抠。

  随着微微用力,只听咔嚓一声,那个漆黑的事物被成功抠了下来。

  “那边那位钻桌底的同学,你来回答——”

  可就在这时,教授的声音突然从讲台上传来。

  “噗嗤!”

  身后传来一阵宿舍死党的低笑。

  陈晨连忙从桌子底下钻出来,尴尬得满脸通红。

  他看了看依然笑呵呵的教授,又低头朝课本上看了一眼,这才磕磕绊绊道,“海、海夫利克极限?”点击链接继续阅读「链接」

第二本:《升维之旅》 作者:求知求真

简介:

好奇心与求知欲异常旺盛的程序员程斌,在获得了攀登的阶梯后,走上了向多元宇宙顶端升维的旅程——
在奇迹伊始的城镇都市,学习研究、开发能力。
在信息偏移的平行世界,意识穿越、认知自我。
在幻想匹配的外域时空,汲取知识、探明神秘。
终于,程斌成为了高维生命。
终于,他挽回了曾经的悲剧。
高维程斌在时空之河上成长蔓延,但等待他的,却是布满荆棘的陷阱...

书评:

整部小说以紧凑的情节展开,从程斌获得念气开始,到他被高维生命选择,再到他一步步升维,一切都是那么的水到渠成。作者在小说中利用科学知识,解析物质能量达到升维的目的,制定出一套符合逻辑的升维之旅。同时,在描述程斌的升维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对于科学知识的扎实积累和对科学幻想的详细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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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30日,华国s省c市,第一人民医院精神科附院,主治医师办公室。

皱纹挤在一起的杨明远医生缓缓放下手中手续齐全、就差他最后盖章的离院申请。

仔细观察了一番桌前戴着半框眼镜正襟危坐的清瘦青年后,杨明远诚恳的说道:“程斌啊,原则上我是尊重你的选择的,但你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

再说你脱离社会已有两年了,独自离开怕是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若按院里安排的渠道回归正常秩序,会对你很有帮助的,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程斌神色平静,只是道了声谢谢。

见他无意改变主意,杨明远只得点了点头,拿过桌上的印章啪地盖在申请表上,探手递给了程斌,同时道:“按规章,以后可能会有一些回访问询,请你保持通讯畅通。”

等到程斌礼貌的告别出门后,杨明远靠在座椅上遗憾的叹了口气,说实话他对这个人品不错的青年还是蛮有好感的,而且那难缠的奇异病情也蛮有研究价值

但既然对方已经恢复了正常生活的能力也表达了想要离开的意愿,他总归也没什么权利强留人家。

病院大门,穿着短袖牛仔裤的程斌笑着和门卫打了个招呼,拖着不大的行李箱走了出去。

虽然还没到一年中最热的时候,但今日的阳光也是灿烂无比,晃得程斌有点眩晕。

要知道两年前那场意外后,他养伤大半年,又在精神病院待了一年多,实在是很久没呼吸到这广阔空间的空气了。

眯着眼睛的程斌遮着阳光拿出手机看了看地图,向着最近的公交站台走去。

然而程斌才迈出几步,忽然有异常现象出现。

丝丝缕缕的黑色烟气在程斌眼角余光中浮现,时聚时散间变幻着各种奇诡形态。

遇到如此诡异的情景,程斌却仍正常行走毫无惊慌,盖因此现象已经陪伴了他快两年。

虽然这幻觉漆黑诡异无比,但实质上并不遮蔽视线,经过适应性治疗方案,程斌坦然接受后,反倒是觉得挺有趣的。

时常幻视,偶尔幻听,程斌的症状曾令神经科与精神科内不少医生挠掉了头发,最后不得不放弃根治转而使用心理克服的适应性治疗方案。

不过程斌的冷静并没有持续多久,他就不得不骇异地停下脚步。

近一年内没有什么明显变化的幻觉黑影忽然不再徘徊在视线的余光,而是猛扑至程斌脸前,凝缩成一团不可名状的蠕动漆黑,继而猛地爆炸开来,变成一条黑色锁链一边缠绕住程斌的身躯,一边向着街角某个方向转折延伸。

第三本:《燃烬之余》 作者:失落之节操君

简介:

界成了废墟,文明的光辉已然逝去。人类并未灭绝,太阳的余晖仍照耀着世界。一个幸存的拾荒者,行走于灭亡的荒野中,憧憬着遥远的未来。他怀有希望,盼着在这希望枯竭之前,能找到栖息之地,能用双手开辟未来,能在末世的灰烬上建立不朽的丰碑。

书评:

故事中充满了独特的想象力和创新元素,克苏鲁世界和后启示录末世的混搭,给这个故事增加了更多的深度和复杂性。同时,作者通过多视角描写和内心独白的方式,更全面地展现了主角的心理变化和成长。如果你是科幻迷的话,那么这部小说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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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叫朗基努斯。

  我的父母生前告诉我,他们从某本残存的旧书中读到了这个名,赐给了我,他们准以为这是个好名字。

  对此我毫无把握,关于以前的事,已经没多少人知道了。

  曾经,世界属于我们,属于人类,一场浩劫让我们几乎灭绝,令恶魔行走于世,它们数量众多,我们无法抗衡。

  我读过很多杂书,书中记载了人类曾经的辉煌,我无法从中知道全貌,但那时人类的生活,对如今的我而言,就仿佛神话一般神奇。对照如今,未免让人心中产生巨大的失落感。

  因为那些并非遥不可及的,当我们行走于陆地上,随处可见过去的那些建筑,纵然它们已荒废,已破败,大多已成了恶魔的巢穴,却仍在告诉我们那些神话,曾经是事实。

  我觉得我们就像是富豪家的小孩,一下子落入了贫穷的底端,我们仍留有过去的记忆,这使得我们的日子显得更加凄凉。

  我和许多人住在村子里,村子里的老人说这里成为我们的家园已有数十年,我们应当感恩,像我们这么长寿的人类已经不多了。大多数人不是死于恶魔之手,就是死于同类之手。

  我们叫村子为无水村,位于地底深处,通过一架电梯出入。村子是以防护核战争的标准制造的地下设施,就像是一个大矿洞,铺着四通八达的钢铁板作为走道,通往各个作为房间的洞窟。

  我是村子里的拾荒者,是负责前往外界拾取物资的人,这活很危险,需要很好的体力与脚程,因此我们的地位很高,是村子里的英雄。那些横行于世的恶魔畏惧阳光,在白天,它们藏身不出,睡在最隐蔽的地方,这让我们拾荒的任务相对安全,然而,这仍需要极大的勇气。

  除了我们这些拾荒者,其余的村民常年不见天日,若没有村长的允许,不许外出。

  拾荒是门技术活,也多半靠运气,很多时候,我们长途跋涉,却捡不回任何食物,即使如此,村民也不会挨饿,我们捡回来的水和食物只是锦上添花,却并非必不可少。

  村子里有个培养室,种植着地下特有的甜蘑菇,产量刚好可以支持村子里的人,还有两口井,充满地下水,我们喝井水,并用少许灌溉作物,培养室有着奇特的水流管道,可以一定程度上维持作物生长,这未免让我们的村子有些名不副实。甜蘑菇对我们而言是不解之谜,可我们也不求尽解,谁也不敢在这些设备头上做自己的研究,万一弄坏了呢?

  又或者万一亵渎了神灵呢?

  ......

  洞外阳光很充足,离天黑还有一个小时,我背着沉重的物资,走向黝黑的地洞,阳光似瞬间熄灭了。在电梯的防爆门前,我稍稍犹豫,按了开关。

  阳光保全了人类,遏制了恶魔,不然,或许我们早已灭亡。但村子里的老人告诫我们,长期暴露在如今的阳光下,会让我们产生变异。

  变异是真实存在的,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可是这变异是否是由于阳光?这不免令人存疑。

  电梯旁有个通讯装置,达莉问:“谁在那儿?”

  我笑道:“达莉,还能有谁?我一贯是这个时间回来的。”

  达莉全名达莉亚·奥奇德,是我养父奥奇德的女儿,最开始,我们都叫他奥奇德爵士,以至于忘了他的名字。

  达莉说:“好吧,必须确认没有外人跟随你,逼迫你,这都是规矩。”

  规矩?弥尔塞从来用不着这规矩。在达莉心目中,弥尔塞与奥奇德是一类人,其余是另一类人。

  但弥尔塞已经走了,大小姐,他被剑盾会选中去享福了。现在,我们才是同类,是卑劣的穴居人。

  一个监视器屏幕伸向我,我握住屏幕,朝左右晃动,让她确定没有人用枪指着我脑门。达莉这才说:“欢迎回来,朗基。”

  我仍想在洞外待一会儿,沐浴这余晖。但他们都在盼着我回来,弥尔塞不在了,我是最好的拾荒者,我每一次都能带回最多的食物,最多的物资。

  奥奇德罕见地在电梯口等着,我朝他作揖,说:“父亲。”我是孤儿,他收养了我,教我武艺,他是我的至亲。

  奥奇德说:“辛苦了,孩子。”

  我抬起头,看着奥奇德,这些年,他变老的迹象十分显著。他也许仍身强力壮,武艺超凡,但皱纹爬满了他的脸,他的眼中常忧愁多虑,他的身体似乎也开始衰退。

  我说:“我打了一头牛,但没法全背回来,只割了些肉,时间不够了。”

  村子里的人由衷地微笑,我听见有孩子说:“有肉吃咯!”

  奥奇德说:“所有拾荒者都回来了,今天劳作结束,达莉,你也收工吧。”

  达莉从监控室走出,她看了我一眼,点头招呼说:“朗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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