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便利店混摆保健食品被查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整治
厦门网
将“红牛”等功能饮料直接摆放在收银台旁,“劲酒”等各类“保健酒”则放在普通酒类货架上“混售”。近期,一些便利店因为“混摆”保健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功能饮料、保健酒都属于保健食品,但商家却经常把它们和普通饮料、酒水混放销售,使消费者误以为功能饮料是普通食品,而忽视了它的保健功效。“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国家对其经营行为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市场监管人员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
为规范功能饮料等保健食品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近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保健食品“混售”专项整治。检查发现,大型商超在采购功能饮料时,大多都能按规定索取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但大部分小食杂店、餐饮店销售保健食品时仍处于“混搭”的状态。
“一些小超市存在保健食品专区或专柜设置不明确,经营制度和台账记录不全,保健食品专柜混放普通食品等问题。”执法人员指出,部分便利店、日杂店还存在超范围经营“红牛”“乐虎”“东鹏”等属于保健食品的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经营者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将功能饮料等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在保健食品专柜堆放其他商品等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商家立即进行整改。(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叶生明 陈重捷)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每天跟着我们读更多的书]
互推传媒文章转载自第三方或本站原创生产,如需转载,请联系版权方授权,如有内容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fwlcm.com/info/201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