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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合肥人力资源经济师吗?升职加薪必备证书

 

人力资源经济师(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经济师考试全称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人社部人事考试部门组织,为每年11月初举行,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经济类相关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一、证书背景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2020年7月20日,人社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

二、考试科目

初级、中级经济师: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

高级经济师: 考试科目仅设《高级经济实务》一科。其中《专业知识与实务》、《高级经济实务》

科目分为:金融专业、人力资源管理、财政税收、工商管理、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保险专业、农业经济、旅游经济、运输经济、知识产权,考生只需要在10个专业中根据需要任选其一即可。

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 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单科成绩保留1年,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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