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鹤山一住户装可视门铃被邻居起诉!法院这样判了
南都讯 记者罗忠明 通讯员黄春梅 黄苑桦 在自家入户房门安装带有自动摄影录像等功能可视门铃,而这是否会侵犯邻居的隐私权?近日,南都记者从鹤山市人民法院获悉了一宗因可视门铃引起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2022年某天,吴某出门时发现,对面邻居家门上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且摄像头正对着自家房门,他认为这侵犯了个人隐私,于是与邻居谢某交涉。
“你家的监控摄像头正对着我们家,我家进出情况以及开门后的屋内活动会被它拍摄监控,严重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吴某说。
“这个摄像头是可视门铃,我们是出于安全考虑而安装的,无意窥视他人隐私。虽然它带有摄影功能,但这个功能需要付费,我们没有开通,就一直当做普通门铃使用。”谢某解释道。
“无论你们有没有开通摄影功能,这个摄像头搞得我们不敢开门通风,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希望你们能把它拆除,并赔偿我们的精神损失。”
经多次协商,谢某始终不肯拆除自家的可视门铃,吴某便到鹤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谢某拆除可视门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并受法律保护,个人在住宅内的活动以及进出住宅的信息属于个人信息,未经他人同意而拍摄、录像、窃听等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因安装可视门铃而对他人造成伤害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吴某无法提供该可视门铃造成精神损害的实质证据,法院对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请求不予支持,最终判处谢某拆除该可视门铃。
谢某没想到这个可视门铃对吴某造成这么大影响,也未考虑过门铃有信息泄露风险,于是在案件审结之前就将门铃拆除了。
对于居民来说,如何合法使用可视门铃?法官提醒,在安装可视门铃时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和手段,减少对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的影响,避免个人无意采集的信息泄露或被非法利用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居民出于自身安全需要安装可视门铃,应选择无法拍摄到他人进出住宅以及住宅内活动的位置进行安装,由于现实生活中,每个人对隐私权的关注度和认识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如自家可安装可视门铃的位置确实无法避免拍摄到相邻的业主情况,也应与相邻业主协商或取得对方的同意后才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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