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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钥匙扣,大胆!坐牢4年

 

#律师来帮忙#

早在2012年的那年,厦门一男子李某龙就从一个国外的网站上看到一个迷你的钥匙扣。他觉得看起来很是可爱,于是就花了“重金”450元从这个国外的网站购买回这个钥匙扣。拿到钥匙扣后,精美的外观让李某龙真的爱不释手。于是他就在想:如果我自己能做出一样的钥匙扣,一定可以卖个好价格。

很有经商头脑的李某龙说干就干。就想着找到生产商仿制这把钥匙扣。经过不断寻找,他终于找到能仿制这把钥匙扣的生产商。在试生产后。李某龙终于收到生产商帮他试生产的迷你枪形钥匙扣。打开一看,比他自己在国外网站上购买的还要精美。于是李某龙就叫生产商先生产一批。然后自己开始尝试销售这把钥匙扣。没想到销量很好。虽然卖的价格贵,但买的人不在乎价格。在厦门卖得不错,但这远远满足不了李某龙的事业心。于是。李某龙决定把钥匙扣放到网上销售。

这个钥匙扣很迷你。长度只有约4厘米长。重量也不到30克。但非常精美。不仔细看,和微小版的手枪有点像。反正就是看到的人都很喜欢就是了

李某龙把这个钥匙扣放在网上销售后,定价200元,没想到也开始热销了。很多年轻人买到这个钥匙扣的评价就是:太精美了。后来,李某龙就买了小孩玩的摔炮,做成仅有2毫米的“子弹”。有了“子弹”,这把超级迷你小枪钥匙扣的销量就更好了。

2018年7月。李某龙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被辽宁鞍山警放逮捕。随后,委托生产商和代理商也被逮捕。

2020年12月15日,法院开庭审理这件案件。依据最新的法律规定。枪口超过1.8焦就可以认定为枪支。中国刑警学院物证鉴定中心经过对这把钥匙扣进行鉴定,确认“枪口”动能超过1.8焦子每平方厘米,也就是说,用最新的法律规定进行解读,这把钥匙扣已经可以认定为手枪。即是说,李某龙已经触犯了《刑法》。根据《刑法》第125条,李某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龙的辩护律师辩称:如果认定是枪支,我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判处枪决,用这个法律认定的枪来执行。如果打不死,就放被告人回家。

经过多次装“子弹”测试,这个钥匙扣并不具有任何的杀伤力,更不要说用来杀人了。装上“子弹”,多次测试,就算很近的距离,也仅能让鸡蛋移动几厘米,而被“枪击”的鸡蛋完好无损。这完全能证明这把中国刑警学院认定的“枪”对人不具有任何的杀伤力。

到2021年6月4日,法院一审判决,李某龙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买卖,邮寄78支枪支。33件枪支零部件,构成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罪,但因为李某龙没有造成重大的社会犯害性,以法律最大的宽容判决有期徒刑四年。

后来李某龙的家人又上诉,但维持原判。

一个对人没有任何杀伤力的钥匙扣被认定为“枪支”,这件事在全世界的法界是仅有的奇闻。这是我国的特产。全世界法律的目的都是不放过一个坏人,但也不冤枉一个好人。我国的法律呢?一个钥匙扣判刑四年。生产者既没有伤害他人的想法。钥匙扣也不会对人造成实际伤害。既没有主观的恶意,钥匙扣也没有实际的伤害人的可能。可是。非法买卖枪支罪就这么定了。我想问一下。我国的法律为谁定的?

读者朋友们,关于这钥匙扣事件,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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