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舌尖上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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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 ——《黄帝内经太素》 所谓“药食同源”也就是说中药与食物是同时起源的。许多食物即药物,它们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
中医治病最主要的手段----中药多属天然药物,包括植物、动物和矿物,而人类饮食的食物,同样来源于此。用来治病的就称为药物,只作饮食之用,就称为食物。但其中的大部分东西,既有治病的作用,同样也能当作饮食之用,叫做药食两用。
由于它们都有治病功能,所以药物和食物的界限不是十分清楚的。比如橘子、粳米、赤小豆、龙眼肉、山楂、乌梅、核桃、杏仁、饴糖、花椒、小茴香、桂皮、砂仁、南瓜子、蜂蜜等等,它们既属于中药,有良好的治病疗效,又是经常能吃到的富有营养的可口食品。
从古至今纵观历代的食疗内容丰富异常:药膳、药粥、药茶、药酒、药饼,用于滋补强壮、保健抗衰、治疗疾病等的功效更是解决了不少现代医学难以解决的顽疾。
在我国药食同源的萌芽最初可以追溯至战国时期的《内经.素问.脏气法时论》中,明确提出“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的药食相合的理念。中医本草类的古籍《食疗本草》就是将“药食同源”学说与品种加以集中介绍的专著。此类专著如《救荒本草》、《随园食单》、《中国中医古籍总目》等,现存中国食疗系列专著40余种。中医用于解表的经典方剂“桂枝汤”,方中的五味药均是我们日常用的调味品。民间用于食用的鱼腥草也是《本经》中的中药,中药败酱草就是我们民间常食用的野菜苦菊。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如今“药食同源”的养生理念也得到了国家政府的支持,国家卫计委在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这意味着我国药食同源及其产业正在走向更加繁荣和规范化。
公元309年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说:“让食物成为你的药物,而药物成为你的食物”。这与我们中国的“药食同源”思想是多么的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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