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刀”火爆校园,背后有哪些法律风险?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近期,有着“解压神器”“解压玩具”标签的“萝卜刀”逐渐在校园走红。这是一种塑料仿刀玩具,颜色鲜艳,造型似手枪,有些还有夜光功能。网上流传的视频中,不少学生手拿“萝卜刀”做出砍、刺、捅等动作。那么,火爆校园的“萝卜刀”背后有何法律风险?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解析。
孩子扎堆玩“萝卜刀”,家长该如何履行监护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未成年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对事物的理解能力和处理能力。
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应该用正确的方式管理、教育未成年子女,引导其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注重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发现孩子玩“萝卜刀”甚至玩耍过程中出现暴力倾向的,家长要履行好教育监护义务,让孩子了解使用刀具的风险和注意事项,防止误伤自己也避免用刀具伤害他人;对于年龄较小的孩子,最好将刀具放到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防止误拿误用。
学生玩“萝卜刀”,意外伤人责任谁负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子女有监护职责,应对子女进行教育,预防和制止其对他人造成侵害,所以在未成年子女对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如果未成年子女使用“萝卜刀”伤害了他人,则父母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同时,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比如,如果未成年子女在课堂使用“萝卜刀”将他人扎伤,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责任;实施加害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也要承担侵权责任,但因是在学校上课期间,父母的监护职责无法完全行使,因此可以适当减轻。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身心往往不成熟,过度沉迷或者不当使用“萝卜刀”不仅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带来消极影响,还可能引发暴力伤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及时以适当的方式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安全观。
编辑 彭冲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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