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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感工作制度(27-29)——可复用诊疗器械清消灭菌等制度

 

  1.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器械和器具管理制度
  2. 可复用诊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制度
  3. 传染病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器械和器具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和器具,由采购部门统一集中采购, 并保证证件齐全、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购买。医院感染防控科须对购人前的一 次性医疗用品、器械和器具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二、医院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医学装备科负责临床常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发放工作,并负责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严禁 在临床使用不合格产品。

三、各科室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废物均按照医院医疗废物产生 及处理程序进行处置。

四、严格保管,包装破损、超过“灭菌有效期”以及包装上未注明灭菌日期的产品严禁进入临床,确保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五、在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前,应认真做好查对工作,凡包装破损或过期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对产品质量怀疑时,应停止使用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受理。

六、一次性无菌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 距天花板>50cm、距墙>5cm。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转入无菌物品存放区, 拆除小包装后转入无菌物品存放柜。

可复用诊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制度

一、涵义:是医疗机构对临床使用的可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正确地实施清洁消毒和/或灭菌处置的规范性要求。

二、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三、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1)高度危险物品: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 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使用前后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

2)中度危险物品:与完整粘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 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 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应采用达到中水平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3)低度危险物品: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粘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 血压计袖带等;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和便器等; 使用后采用中、低水平消毒剂进行消毒。

四、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1)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 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2)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 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3)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 平的消毒方法; (四)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 延长消毒时间。

五、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1)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2)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 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等。

六、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第 11 章规定。

传染病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本制度是我院及医务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本机构内传染病相关感染防控活动的规范性要求。

一、诊疗区域的空间布局、设备设施和诊疗流程不断优化,符合传染病相 关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要求。

二、我院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主体部门要明确相关 工作人员职责。

三、感染防控科专职人员指导监督我院传染病相关感染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四、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我院不具备相应救治条件时,应当规范采取就地隔离或转诊至有能力的医疗机构。

五、根据传染病传播途径特点,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采取针对性措施阻断 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传播,做好疫点管理,及时进行终末消毒,并做好医疗 废物处置。

六、至少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控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技能的培 训。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数量充足且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 监督其正确选择和使用。

七、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的原则:

1)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医院应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 传播、空气传播和其它途径的传播),采取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2)一种疾病可能有多种传播途径时,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与预防。

3)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黄色为空气传播的隔离 粉色为飞沫传播的隔离,蓝色为接触传播的隔离。

4)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受条件限制的 医院,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八、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预防措施

1)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接触经接触传播疾病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 菌感染、皮肤感染等的患者,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患者的隔离:应限制患者的活动范围,应减少转运。医务人员的防护:接触隔离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接触污染物品后应摘除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手上有伤口时应戴 双层手套。

2)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接触经空气传播的疾病,如肺结核、麻疹、水 痘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患者的隔离:当患者病情允许时,应戴外科口罩,定期更换,并限制其活动范围。室内应严格空气消毒。医务人员的防护:进入确诊或可疑传染病患者房间时,应戴帽子、医用防 护口罩;进行可能产生喷溅的诊疗操作时,应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防护服; 当接触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

3)飞沫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接触经飞沫传播的疾病,如百日咳、白喉、 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 应采用飞沫传播的隔离预防。患者的隔离:当患者病情允许时,应戴外科口罩,定期更换,并限制其活动范围。室内应加强通风,严格空气消毒。医务人员的防护:与患者近距离(1 米以内)接触,应戴帽子、医用防护口罩;进行可能产生喷溅的诊疗操作时,应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防护服;当接触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

4)急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隔离。患者的隔离:将患者安置于有效通风的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内,必要时置 于负压病房隔离,严格限制探视者,限制患者活动范围,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 域时,应戴外科口罩。医务人员的防护:医务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正确的防护技术,方可进人隔离病区工作,应严格按规定着装。医务人员应遵循防护用品的穿戴方法,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遵循手卫生规定。

5)其他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应根据疾病的特性,采取相应的隔 离与防护措施。

九、物表、地面、空气消毒方法:

1)空气消毒:自然通风、紫外线灯、动态空气消毒机等消毒方法均可。

2)物表、地面消毒:500mg/L 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 30min 后,再用 清水擦拭消毒;

3)遇有不明原因的特殊感染时:参照国家届时发布的规定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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