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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将至 泉州市市监局发儿童用品消费警示

 

去年以来 婴幼儿用品消费投诉量最大

六一儿童节快到了,为了让广大未成年人购买到安全合格的食品、玩具及学习等用品,享受安全合理的教育培训服务,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梳理了2019年以来儿童用品的消费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分析并发布消费警示。

儿童用品消费投诉 去年以来近700件

据悉,2019年以来(截至2020年5月22日),泉州市市监局12315热线平台共受理有关儿童用品的消费咨询、投诉和举报2416件,其中投诉693件,举报152件,咨询1571件。

从投诉类型分析,儿童用品消费投诉主要有商品和服务两大类,商品类主要涉及婴幼儿食品、婴幼儿用品、儿童玩具、文具、乐器、体育器材、近视眼镜、电话手表这八个方面;服务类主要集中于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才艺教育培训这三个方面。

商品类投诉量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婴幼儿用品226件(其中纸尿裤153件)、电话手表97件、婴幼儿食品73件,占比分别为32.61%、14%、10.53%。商品类主要投诉问题集中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虚假宣传这三个方面。

商品服务质量问题方面,我市消费者主要反映购买的玩具、文化用品等是“三无”产品,无3C认证;纸尿裤等婴儿用品使用后引起婴幼儿过敏不适等症状;婴幼儿食品涉嫌假冒品牌、结块有异物等质量问题。

售后服务问题主要表现在商家不履行保修承诺、拒绝退换货、网购不及时发货这三个方面。

虚假宣传问题主要表现在商家对产品性能、价格、电话手表套餐等方面的虚假宣传。

才艺教育培训服务投诉数量较多

初等教育培训问题类投诉共43件,主要是早教课程、幼儿园、托管、暑假班存在的安全、卫生、收费退费问题。

中等教育培训问题类投诉仅9件,主要是学科培训效果和退费纠纷问题。

才艺教育培训问题类投诉数量较多,共125件,占据儿童用品投诉量(693件)的18.04%,培训才艺涵盖了运动类(游泳、跆拳道、武术、搏击、轮滑)、文化益智类(英语、画画、书法、乐高、围棋)及艺术类(舞蹈、乐器、声乐)。主要是合同违约、教学质量、不履行口头承诺、主体搬迁或倒闭的退费纠纷这四个问题,其中合同违约共59件,占据该类投诉一半以上,主要反映商家违反合同擅自加价、擅自变更课程时间和老师以及消费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退款纠纷这三个问题。

消费警示

拒绝“三无”产品 发现玩具风险可报告

针对以上问题,泉州市市监局提出以下消费警示和建议:

坚决不购买无厂名、厂址、3C认证标志的婴幼儿产品、玩具及学习文化用品。消费者选购产品时,要主动检查产品说明书及产品标识等是否齐全,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型号、安全警示语、适用标准、认证标识等。尽量通过大型商场和信誉良好的商家选购产品,不要选购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网店的“三无”产品。

家长应根据儿童年龄选择适宜的产品,避免购买零件易散落、存在磁性小零件、尖锐金属边缘、粗糙毛刺等的产品。警惕儿童使用非玩具物品,如激光笔、牙签弩、水精灵等各种易于获得的物品,做好监督和防范措施,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发生意外伤害应及时就医,并及时报告玩具伤害事故。我国已实行玩具召回制度,建议广大消费者发现玩具安全风险或发生伤害事故后,积极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反映,防止危害扩大。消费者可以访问该中心“缺陷信息报告”栏目(http://www.dpac.gov.cn/qxts)提交详细信息,或者拨打 010-59799616 进行报告。

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时,建议先查看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再签字。切勿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尽量签订书面条款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消费者应当向经营者索取发票、合同或其他购物凭证,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凭证。(记者 李菁 通讯员 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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