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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受处理公职人员“回炉再造”!汕头市南澳县这个做法全市首创

 

“这次培训是组织对我们的关心爱护,作为村主要领导干部,既要腰板硬,也要肩板硬,应该在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这是汕头市南澳县一位基层干部,在参加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开展的首次干部履职能力党性和作风锤炼培训活动后写下的感想。

与其它培训不同的是,此次培训的对象是2017年以来全县43名受处理的公职人员,因而也被形象地称为“回炉再造”。而南澳县开展党性和作风锤炼专项行动,将公职人员“召回”进行“回炉再造”的做法,在全市尚属首创。

“干部是党的事业的宝贵资源,管好用好干部是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对犯错误的干部实施‘回炉再造’,就是要管好用好干部,充分体现严管厚爱。”南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南澳县制定下发的《南澳县作风建设年活动“三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南澳县开展“公职人员作风锤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2018年起,南澳县各级各部门应按年度动态自查上报召回公职人员,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回炉再造”人员进行统一认定,使党性和作风锤炼专项行动成为经常性、基础性、常态性工作。

那么,召回对象如何认定?南澳县纪委监委表示,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清理该年度受到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公职人员,列为“回炉再造”第一类召回对象;二是由乡镇或县直单位清理该年度受到乡镇党委、纪委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公职人员以及因不良作风问题受到乡镇或县直单位党组(党委)诫勉谈话的公职人员,列为“回炉再造”第二类召回对象。

相关负责人介绍,首次参加干部履职能力党性和作风锤炼培训活动的均为第一类召回人员,他们有的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在创文强管中,怠于履职,疏于管理,受到通报曝光;有的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等。

“‘回炉’只是手段,‘锻造’才是目的。”相关负责人说,实行公职人员“回炉再造”,目的是采取组织管理措施让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对自身存在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一次大检视大扫除。通过“回炉锻造”,帮助召回公职人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引导他们正确认识错误、对待错误、改正错误,让召回干部“淬火加钢”后重新焕发干事激情,以实际行动接受组织的重新检验。

值得一提的是,南澳县在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开展“回炉再造”的同时,也建立关爱、教育、纠错、评估机制——参与党性和作风锤炼、回炉再造的公职人员过了处分影响期后,对积极改正、表现优良的将充分进行肯定;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该推荐的推荐、该使用的使用。通过做好处分问责“后半篇文章”,让干部在重塑中看到方向和希望,让干部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延伸】

“回炉再造”学什么?

2019年1月28日至2月1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开展首次干部履职能力党性和作风锤炼培训活动,对2017年以来全县43名违纪违法受处理公职人员开班锤炼。

培训班就增强理想信念、增强纪律意识、端正作风、提升职业素养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重点讲授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系列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之以恒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专题,组织召回公职人员观看《铸魂》专题片、《打通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警示教育片,并开展集体谈心谈话。

据了解,此次培训班力求正面教育引导和警示教育并举、填缺补漏与督促勉励并重,起到良好的锤炼效果。

【全媒体记者】杨可、叶彤

【通讯员】汕纪宣

【作者】 杨可、叶彤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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