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机欠费”用户需承担主要责任
近日一则关于手机欠费的消息上了微博热搜。湖北一女子发现名下电信合约机停机5年后仍欠费,而且欠费近8千元。电信方面解释称,办理入网时黄女士参加的是合约机活动,协议是2年,但实际上几个月就不用了,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从而导致欠费,剩下的费用则是欠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等。此事一经报道即引发热议,到底是电信公司霸王条款还是用户不守合约,双方各执一词,目前并无定论。(8月19日 澎湃网)
手机欠费遭停机的事很常见,但是欠费高达8千元,就令人难以置信了。按照常规,手机欠费几十元,就会被运营商停机,不能再打电话、上网了,因此该新闻一出,就让人忍不住质疑,怎么会拖欠这么多钱。事实上,该用户参加的是合约机活动,即便用了几个月停机,仍然会继续收费,直到合约期满为止,加上多年积累下的滞纳金,才会出现欠费近8千元的情况。
合约机是一种契约关系,用户与运营商都要遵守合约规定。就拿该案来看,运营商给黄女士免费提供一台手机,黄女士则要承诺使用2年,每月支付189元的套餐费用,期间不得退网。可见,黄女士只用了几个月,就停止使用手机,实际上是违约在先,而且手机没有主动销号,2年合约内不交费就会一直计费,其后则要计算滞纳金。
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契约本身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违约就要依照合约规定,支付对方相应的赔偿金。可见,黄女士破坏了协议规定的在网期限,令运营商丧失预期收益,又白白拿走一台手机,给运营商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需要做出赔偿,这就是套餐费用与滞纳金的约束意义。显然,正是黄女士的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这怨不得别人,只能怪自己不遵守契约,需要承担违约代价。
至于运营商方面,则需要在用户停机、欠费时,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确保用户早点缴费,以免给用户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从本案看,运营商并未完全做到这点,按照常规签约手续看,用户需要留下手机号、家庭住址、紧急联系人等,运营商应在停机后,通过其它方式寻找用户,不能坐等滞纳金增长。何况,现在是互联网信息时代,运营商可以通过大数据主动掌握用户信息,没必要被动等待。
另一方面,用户违约停机造成的滞纳金可以收,但应该有个额度上限,需知,滞纳金本身只是一种约束手段,并非惩罚性措施,不能无限增长,以免给用户造成过度负担。因此,运营商在向用户追讨欠费时,也要厘清费用明细,并公开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能狮子大开口。同时,运营商也要对合约机套餐进行严格管理,在用户办理业务时,做出明确的违约提醒,要求用户留下多种联系方式,确保将来不会失联,并录制视频保存下来,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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