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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之宝”、电小二等17批次电灭蚊器具不合格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8月22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近期该市电灭蚊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标称商标“睡之宝”等17批次电灭蚊器具不合格。

近日,上海市质监局对该市生产、销售(含网络销售)的电灭蚊器具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76-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灭虫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81-201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挥发器的特殊要求》、GB/T 18418-2009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电热蚊香液》、QB/T 1741-2004 《电热片蚊香用恒温电加热器》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测: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电加热器工作温度(辐射温度)及偏差、电压波动特性等。

此次共抽查70批次产品,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元件等。

不合格产品商标涉及:雅格(2批次)、睡之宝(2批次)、一辰、电小二、春笑、eLONG 易龙、强派、RIZHAO、欧普特、虎头牌、华雅、芭菲、静享、QLT科立泰、冠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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