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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宁河:婚前用彩礼钱买的家具家电,离婚后到底该归谁

 

电视剧里的离婚时

财产分割得非常痛快

电视归你、平板归我

冰箱归你、洗衣机归我……

毫不拖泥带水

可现实生活中

离婚分财产却并没有那么容易

近日,宁河法院执行了一起

离婚纠纷案件

案 件 详 情

赵某(女)与王某(男)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女。婚前,王某按照习俗给了赵某彩礼,赵某则为二人的新家购买了电视机、冰箱等家具家电。

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申请离婚。经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随赵某共同生活,王某给付抚养费;王某将赵某的婚前个人财产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沙发交付给付赵某(在王某处),并给付赵某其他财产折价款4万余元。

但判决生效后

王某却拒绝按判决内容

支付抚养费及

交付财产、财产折价款

王 某

这些家具家电都是用我给她(赵某)的彩礼钱买的,凭什么给她!

赵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宁河法院的执行人员

前往王某家中执行财产时

王某聚集多名家属阻挠执行

引来多名村民到现场围观

法官经过综合研判

认为现场不宜继续开展执行措施

几天后拘传王某到法院

告知其如果继续阻挠执行

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通过法官的释法说理

王某最终同意交付涉案财产

因其经济困难

赵某同意王某分期给付

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今,仍有很多人认为

用彩礼钱购买的家具电器

应归男方所有

也认为一旦离婚

女方就应归还彩礼

以下情况女方需归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来源:天津高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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