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要优雅,拒绝运动裤”,品牌限制穿衣自由从娃娃抓起?
言论自由的前提是要对自己所言负责,品牌宣传也是借用言语来引起关注,提高知名度。
可是广告语如果违背了道德、触犯了法律,反而会给品牌形象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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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款知名童装品牌官方账号因发布“女儿要优雅,拒绝运动裤”的相关宣传文案,引发争议。
品牌方是英国Amaia童装,其官方账号在介绍一款价格为750元的长裤时,发布了这样的文案“女儿要优雅,拒绝运动裤”引发热议。
不少网友质疑称:“运动裤也很好”“为啥运动裤就不优雅了”“小女孩就应该穿舒适的运动裤”“别给女生从小设限”“女孩可以穿任何她想穿的衣服”……
随后方回应该平台账号由平台官方认证审核,可放心选购。
对于相关争议文案,其表示,抱歉给大家造成困扰,没有任何不让女孩穿运动裤的意思,也没有任何限制女孩穿衣自由的导向,仅仅针对这款裤子的优雅风格发文,欢迎女孩子根据自己的喜好挑选适合自己的服装。
他们还表示,目前文案标题已更新,但记者随后查询发现,该文案已经不能显示。
国内一家代理商表示他们也有自己的微信公号,但只会发产品介绍,不会发布相关类似言论。引发争议言论的账号与他们无关,“的确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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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女性、穿衣自由,个个都是敏感性话题,为什么还要故意为之?
某内衣品牌宣扬穿衣自由,不搞身材歧视,旨为社会大众树立一个健康良好的观念,哪怕是售卖内衣,也会宣扬内衣自由,想穿就穿。
而偏偏有些品牌反其道而行之,故意挑战社会认知道德底线,甚至触碰法律线。
某脱毛仪品牌投放的电梯广告语:“没有蓝宝石,我不脱”,打擦边球,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
宝洁会员中心公众号曾经发布文章《女人脚臭是男人的5倍,不信闻一下!》,其中写到:男人足部细菌繁殖速率是400%,女人是2300%,再爱干净的女人,内裤都比男人脏,女人头发比男人脏一倍……"
如果是正常科普可以接受,但却用一些侮辱性词汇PUA女性去卖货。
甚至卫龙辣条一个食品品牌都能用“约吗”“贼大”“强硬”等字眼低俗营销,打色情擦边球。
品牌想获得流量可以理解,但如果明知哪些不可为而为之,以此吸引眼球,那只能承担法律和舆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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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Amaia童装品牌商后对此表示没有任何限制女孩穿衣自由的导向,仅仅针对这款裤子的优雅风格发文。
可能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但是既然大众听到有不妥,那此广告语从创作到发布一系列流程,难道就没有人觉得有问题?
为了卖货,限制穿衣自由已经从娃娃抓起了?
虽说言论自由,但是言论上的自由是基于法律和道德基础上,更何况是广告语,更要遵循《广告法》。
而且言论自由也是在自己能为所说负责的基础上,挑战大众认知、虚假宣传等是应该付出代价。
把低俗当创意,把歪路当捷径,游走在道德和法律边缘,迟早要翻车,所谓成也流量,败也流量。
监管需要划清营销底线和边界,情节恶劣的该重罚就重罚,不能让广告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有些广告可以引导健康世界观,发挥正能量;有些只能打擦边球像乞丐一样乞求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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