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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城市永续发展的使者,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建设势在必行

 

现阶段,中国儿童人口约3.04亿,约占中国总人口的1/5、世界儿童总人口的1/8。

“一座城市如果想永续发展,就必须先让城市里的孩子得到永续发展。城市环境必须能够确保孩子健康,支持孩子全面发展,孩子长大后才会成为城市永续发展的使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凯在11月1日举行的2022年世界城市日全球主场活动专题论坛之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国际论坛上表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儿童友好城市是人民城市理念下最佳实践。

同样,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贺连辉也表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确定的重点任务,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还需坚持儿童优先,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坚持系统观念,五个友好统筹推进;坚持开放包容,增进国际交流互鉴。”

儿童友好是世界各国共同选择

1996年,联合国在伊斯坦布尔召开的第二届人类居住会议上提出,儿童友好城市就是所有人的友好城市。只有以儿童的保障和福祉为最基本的目标、最终极的指标,城市才可能成为人类健康平安的栖居地。

近年来,欧洲、亚洲、拉美等地区的国家,基于各自国情开展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践,英国伦敦、德国慕尼黑、西班牙巴塞罗那、巴西里约热内卢等上百个城市,已被联合国认定为儿童友好城市。

与此同时,我国国家层面也高度重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2021年3月发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示范。同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23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再次提出,到2025年,要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

在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建设领域,2018年5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了《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手册》,详细阐述了城市规划要首先关注儿童所需的相关概念、依据和技术策略;近期,在众多国内外专家的探索实践下,联合国的《儿童友好空间全球原则与导则》和我国的《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相继发布。

“从世界范围来看,让儿童在友好的城市空间和环境下成长,并立足一米高度的视角,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重视以城市公共空间的适儿化改造来推动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的建设,已是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综合处处长徐辉表示。

“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领域开展了四方面工作:发布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指导各地统筹推进学校、儿童活动场地等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儿童友好城市系列学术研讨活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杨保军表示,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关注、共同推进下,一定能建设好儿童友好城市,为未来的发展播下希望的种子;我们坚信“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的美好场景一定能够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全面展现。

“1建3改2增”是关键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城市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63.89%。“但中国城镇化中的大量物质空间建设都缺乏对人的考虑,尤其对儿童的考虑。儿童作为特殊群体特别需要我们的关注和爱护。目前,城市发展到了提质增效关键期,此时快速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建设,是分析发展中的问题和短板,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张菁表示。

对于如何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改善儿童安全出行体验、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开展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建设和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在此基础上,《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则更加细化地强调,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要“1建3改2增”。“1建”是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建立城市、街区、社区多层级的儿童友好空间体系;“3改”是推进既有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和公园绿地的适儿化改造;“2增”是指要新建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和儿童游憩设施。

不过,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真正落实到实际建设中依然任重道远,如何在整体层面优先实现公平普惠,如何在个体层面优先满足特色和定制化需求,如何保障标准化和定制化同时兼顾等,都是目前规划师们关注的重难点。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东亚与太平洋地区社会政策区域顾问Andrea Rossi表示,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建设不仅仅是城市规划者的责任,更需要包括医疗、教育、公园、绿化、交通在内的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通过规划解决发展的不平衡和权益的不平等。“同时,更要因地制宜,以儿童利益为先,鼓励城市和社区改革创新,创造更好的机制模式,从而自下而上满足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建设。”

保障儿童参与是核心要义之一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在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建设中如何保护儿童权利也受到了国内外专家普遍关注。

联合国人居署全球空间项目负责人Jose Chong表示,目前全体公民还没有达成“一米高度”的共识,往往会忽视了儿童权利,而考虑儿童权利其实很重要。儿童友好城市不仅仅是服务于儿童的城市,更应该是关注儿童行为特征和心理需求的城市,要让儿童参与到城市和公共空间设计过程中,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繁荣的未来。

在具体的城市规划和空间设计中,如何做到尊重儿童、响应儿童?如何从儿童权利视角对空间进行适儿化改造?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级规划师邱红表示,规划师要学会换位思考、要观察儿童的行为特征和活动偏好、要倾听儿童真正的想法,获取儿童真正的需求,从而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城市公共空间。“儿童的意见和建议还可以弥补成人的受限视角,为固化思维提供一些启发和借鉴,更好促进成人的工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院长孙娟表示,人的成长是一个从不确定到慢慢确定的过程,此前规划建设可能更多的是强调秩序和规则,实际对儿童而言,充满不确定和想象的空间才是他们所需的。“因此,以前关注项目该建什么,或许以后更该关注该留什么,要更多地回归自然,将本真的东西还给儿童。”

作为一名经常深入一线的规划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刘昆轶表示,为了更好地为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建设出力,关键还是要行动,从身边做起,从小微空间做起,从每个大大小小的项目做起,通过让儿童更多地参与进来,以保障儿童的参与权,同时提升儿童生活空间品质。

据了解,在国内外的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建设中,目前已有不少地方开始尝试让儿童参与其中,如上海浦东新区在社区定制化过程中特别开展了小小社区规划师活动,赋能儿童规划师职责,让他们为自身、家庭、邻居、社区所需的公共空间做考虑,促进儿童更多参与;北京则开展儿童友好城市logo、宣传语和儿童画的征集,以此带动更多的儿童参与其中。

作 者:程小红
编 辑:张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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